法院簡介
青島鐵路運輸法院於1980年成立。2012年7月1日起移交山東省委、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受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監督指導。主要職責為,受理青島鐵路運輸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受理部分自訴案件和與鐵路有關的民商事案件,辦理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專屬管轄以外的案件。青島鐵路運輸法院編制定員40人,現有人員34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5.3%,其中碩士7人,近年來通過公務員統一招錄和本院現有人員在職學習,高學曆法官人員不斷增加,隊伍正向著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發展。
機構設定
青島鐵路運輸法院設有立案庭、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研究室、辦公室、政治處、法警大隊總計9個部門。
法院建設
近年來,青島鐵路運輸法院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政法工作的要求精神,積極落實上級法院的工作部署,堅持以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主線,以“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著力抓好審判執行、司法公開、隊伍建設、法律服務、基礎管理五項工作,推進法院各項建設不斷邁上新台階。
全力抓好審判執行第一要務,堅持案結事了人和,堅持調解優先原則,積極妥善調處各類民商事糾紛,調撤率始終保持在90%以上,促進了和諧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我院立案庭、民庭先後受到上級法院的表彰多次,辦案法官也多人次被到省院、中院授予二等功、三等功及調解能手的稱號。以鍛鍊隊伍、維護公平正義、服務社會為目的,積極辦理委託、指定執行案件,發揮鐵路法院的自身優勢,敢於硬碰硬,多次執結“骨頭案”為當事人挽回巨額損失,在當事人中樹立了良好的口碑,被譽為“執行鐵軍”,突出的執行工作受到了上級法院的認可,集體和個人先後多次榮立二等功、三等功。
在做好審判執行工作的同時,發揮專門法院的獨特作用,每年開展走訪送法上門、 “司法聯絡員、人民調解員”培訓、法制專題講座等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助推企業發展,展示法官風采,塑造“公信”形象,受到鐵路單位的歡迎和好評,增進了職工對法院的認可和信賴。
所獲榮譽
近年來,先後湧現出“二等功個人”、“全省優秀法官”、“全省法院‘三零’競賽活動優秀法官”、“三等功集體”、“三等功個人”等先進典型。2010年提出的《關於規範運輸管理、避免和減少鐵路人身損害糾紛的司法建議》或最高法院評為優秀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