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是青島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一)負責編制全市環境監測工作計畫和規劃,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監測任務。
(二)組織各區(市)環境監測站共同實施全市的環境監測工作。
(三)負責本市環境質量評價,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環境狀況公報以及月報、季報、簡報等有關報告。
(四)對全市排污單位的排污狀況,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性監測。
(五)負責本市污染事故調查監測與突發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負責環境污染糾紛的技術仲裁監測。
(六)負責本市環境監測的質量保證工作和監測網路的業務技術指導及技術培訓。
(七)承擔黃海近岸海域環境監測分站工作。
(八)開展環境監測科學技術研究、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
(九)承擔國家和地方性環境標準、技術規範、環境監測新技術、新方法的開發和驗證任務,參與地方環境標準的制訂和修訂工作。
(十)承擔社會服務性委託監測工作。
(十一)負責發布轄區的空氣品質預報、日報和環境質量月通報,預測預警環境質量變化的趨勢和規律。
(十二)負責全市環境統計的組織與技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