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建築工程管理局

青島市建築工程管理局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和建築市場準入的管理,規範建築市場,擬定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市場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對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等法定建設程 序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建築市場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青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青發[2001]12號),在市建設委員會所屬的建築隊伍管理處、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 等單位基礎上,組建青島市建築工程管理局,為市建設委員會的內設機構,副局級規格。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築工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建築業發展戰略、規劃、行業政策、相關的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及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
2、 負責建築業的行業管理和建築市場準入的管理,規範建築市場,擬定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市場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對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等法定建設程 序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建築市場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3、 負責對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實施監督管理;督促處理建築工程質量等級事故,協助有關部門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4、 對建築施工、裝飾裝修、造價諮詢、建設監理企業進行資質及執業資格管理;對建築(含室內)工程的裝飾裝修進行監督管理。
5、 管理建築施工關鍵崗位、特殊工種和技術工人的培訓工作;指導建築業有關協會工作。
6、 對建築工程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強制性標準的實施進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定額、工程造價及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
7、 負責全市和入青(含境外入青)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工程監理企業進行登記備案管理。
8、 指導五市和城陽、嶗山、黃島區的建築工程管理工作。
9、 承辦市政府、市建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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