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介紹
創業中心以促進全市大學生創業帶動就業、促進全市產業振興、促進創新人才成長為指導思想,堅持大學生創業與招商引資相結合、與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相結合、與科技成果轉化相結合、與人才引進相結合,努力建成功能齊全、環境優越、全國一流的大學生創業孵化、創業就業綜合服務平台。
創業中心計畫入駐企業200餘家,安排2000名左右大學生創業和就業,年實現稅收約500萬元。其中,1-3層為綜合服務區域,為大學生創業就業提供政策諮詢、小額擔保貸款、培訓、網路支持以及物業餐飲等服務。4-17層為企業孵化區域,規劃了350餘個房間作為入駐企業的辦公場所。
功能定位
“一條龍”創業孵化平台。為創業者提供創業政策諮詢、創業培訓、創業場地、小額貸款、項目推介、市場論證、專家指導、市場拓展、成果展示等創業服務。開闢專門場地吸引歸國留學人員和高端人才創業企業入駐,並根據創業者不同的歷程提供全程化幫扶。
“一體化”創業實訓平台。依託創業培訓專業機構和創業指導專家志願團,根據創業不同階段的需要,為大學生等創業者提供公司仿真、沙盤模擬、SIYB(創辦並改善你的企業)等創業技能培訓。
“一站式”就業辦理平台。為大學生提供職業生涯規劃、就業指導、人事代理、報到落戶、海外學位學歷認證、檔案管理等就業服務。
“一網通”信息服務平台。建立大型網路平台,實現就業崗位對接、遠程視頻招聘、網路模擬等功能,為大學生和企業搭建創業就業信息化服務金橋。
“一家人”交流發展平台。成立青島市創業者協會及高端人才創業沙龍,為大學生創業創新匯聚資源,提供交流服務,促進共同發展。
扶持政策
享受房租補貼。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含在校生)、留學回國人員、高端人才創辦的企業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補貼,第二年享受50%房租補貼,第三年享受30%房租補貼。其它企業第一年享受80%房租補貼,第二年享受50%房租補貼,第三年享受30%房租補貼。
大學生自主創業可申請5萬-20萬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貼息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兩年。
大學生自主創業,可放寬註冊條件,申請試營業,並可在三年內減免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本市登記失業或派遣期內大學生在2009年1月1日後初次創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從事個體經營,按規定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或自謀職業扶持金。
本市登記失業或派遣期內大學生創辦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在辦理營業執照或資質證明一年內,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或派遣期內大學生就業,並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且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
入駐企業享受青島市見習基地有關政策,具體規定按《青島市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入駐企業的員工可優惠參加創業中心舉辦的各類培訓活動,對符合條件的派遣期內高校畢業生和失業人員參加培訓的給予免費。
招聘未就業特困家庭大學生,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勞動契約存續期限內,以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補助,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高新技術企業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對各高校在創業中心設立科技研發創業園的,給予一定優惠。
對創業成績突出的留學回國人員,符合相關規定的,將優先推薦享受國家、省、市關於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的各類優惠政策。
入駐企業在辦理市人才市場主辦的工作學習網會員業務時可享受95折優惠,入駐企業內部員工參加遠程專科本科學歷教育可享受300元學費優惠。
市北區
扶持政策
入駐企業還享受市北區制定的有關扶持政策:
1.市北區籍應屆大學畢業生在創業中心創辦企業,並且本人已投繳社會保險的,由區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
2.吸納市北區籍畢業5年內大學生就業,與其簽訂2年以上契約且投繳社會保險的,由區財政給予企業每人每月100元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3.從市北區外遷入和新註冊企業納稅中區財政實得部分分別按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比例返還創業中心,由創業中心按照入駐企業考核情況進行獎勵。
以上政策可以疊加兌現。
入駐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含在校生)和留學回國人員自主創辦企業可申請入駐:
1.從事科技研發與套用、環境保護、生物製藥、工程設計、美術設計、動漫創意、影視製作、文化傳播等業態的科技型、創新型企業和其他有利於青島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的企業;
2.具有較好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商貿物流、現代服務業和以電子信息技術為手段進行研發等經營的企業。
特困家庭大學生自主創辦企業可適當放寬入駐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高端人才創辦企業可申請入駐:
1.具有發展前景良好的優質創業項目;
2.對大學生創業具有良好的示範和帶動作用;
3.入駐3個月內完成吸納大學生就業任務,並保證入駐後每年每10平方米安排1名青島籍大學生就業或見習。
符合以下條件的大中型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和培訓機構可申請入駐:
1.能夠提供適合大學生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並在創業中心進行科技研發;
2.具有專業培訓機構能夠對大學生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3.入駐3個月內完成吸納大學生就業任務,並保證入駐後每年每10平方米安排1名青島籍大學生就業或見習。
申報程式
符合入駐創業中心條件的企業及個人,填寫《青島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企業入駐申請表》,加蓋企業公章或所在大學生所在管理部門公章,並向創業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大學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創業規劃書等材料。
在校大學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學校主管部門出具的在校證明和創業規劃書等材料。
已經創辦企業的大學生,除提供以上基本材料外,還需提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高端人才創辦的企業,除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外,還需提供創業項目的介紹、前景和目前進展情況,以及擬安置大學生就業或見習的具體人數、崗位、薪酬等詳細情況。
大中型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和培訓機構,除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外,還需提供擬研發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培訓機構的簡介和培訓內容、擬安置大學生就業或見習的具體人數、崗位、薪酬等詳細情況。
留學回國人員需填寫《青島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企業入駐申請表》,並向留學回國人員服務部門提供身份證、護照、《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創業規劃書等材料。
創業中心在接到申報材料後,定期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獲準入駐的企業與創業中心簽訂《青島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企業入駐協定》後,辦理相關入駐手續。
交通指南
乘6路,8路,20路,24路,205路,217路,303路,隧道4路,隧道8路泰山路站下;乘2路,5路,21路,24路,209路,211路,218路,222路,301路,305路,320路,325路,366路,604路,機場巴士2號線,隧道3路,隧道7路科技街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