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中共霞浦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是負責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專門機關,受縣委和市紀委的雙重領導;霞浦縣監察局是霞浦縣政府負責行政監察工作的職能部門,是縣政府的工作部門,受縣政府和市監察局領導。縣紀委、監察局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的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分別對市紀委、市監察局,縣委、縣政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中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市紀委、縣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其市政府、縣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3、負責檢查並處理縣直機關各部門、各鄉鎮黨的組織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按有關條例或規定,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個人或單位對黨員的檢舉控告和黨員、黨組織的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4、負責調查處理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的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黨風黨紀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對忠於職守、清正廉潔、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的建議。
7、履行政府糾風辦職責,指導全縣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並做好督促檢查。
8、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有關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參與制定黨內有關法規。
9、調查研究政府各部門和鄉鎮(街道)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和撤銷本級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10、會同縣直各部門、單位以及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人民政府(辦事處)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考察各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領導班子和監察室幹部人選;協助縣委組織部考核鄉鎮(街道)和縣直單位紀委(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負責縣直單位紀委(紀工委)副書記、派駐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考核任免;負責本機關內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負責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紀委機關、縣監察局設10個職能室。
1、辦公室
參與政務、管理事務、搞好服務。協助常委會、監察局領導掌握全面情況,協調機關各室的工作,負責常委會、局長辦公會議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的文書、文印、檔案的收發、傳遞、檔案、機要、督查和案件統計等;起草機關的檔案、報告、綜合各類材料、編髮信息、簡報、動態、情況反映等;搞好機關服務工作,包括辦公室設備、經費、通訊、車輛、接待和幹部職工福利等方面的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各項管理和服務工作,同時承擔上級紀委、監察機關幹部管理室工作。縣委反腐敗指導小組辦公室依託在辦公室,負責反腐辦日常工作。
2、監察綜合室
負責保證行政監察班子開展工作,履行職責,協助行政監察機關領導班子處理日常事務,綜合行政監察工作業務和組織、協調反腐敗抓源頭工作。
3、紀檢監察一室
指導協調縣直機關紀委(紀工委)、縣直各紀檢組工作,負責對省、市駐縣的單位,縣直機關和縣屬企事業單位黨風和廉政勤政的監督檢查及其縣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的查處。
4、紀檢監察二室
負責對鄉鎮、街道黨風和廉政勤政的監督檢查及其縣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的查處,以及對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的業務指導協調。
5、案件審理室
負責對黨、政紀案件的審理。並對抗訴、申訴案件進行審理、覆核;負責對黨、政紀案件的處理、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及下一級紀委和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業務指導協調。
6、信訪室(舉報中心)
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及舉報,辦理上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同志批示的查報件和對重要的信訪件進行初查或移送辦理及對下一級紀委的業務指導協調。縣監察局的舉報中心繼續保留,日常工作由該室兼管。同時承擔上級紀委、監察局機關案件綜合管理室工作。
7、執法監察室
負責對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定和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命令及其重大決策、措施的情況監督檢查。對發現的違法違紀典型案件進行查處;參與對嚴重官僚主義、失職瀆職行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的查處。
8、宣傳教育室
負責開展黨風黨紀、政風政紀和廉政勤政的宣傳教育;制訂紀檢、監察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收集、編寫宣傳教育資料、培訓教材和整理典型案例、編髮通報;負責《中國紀檢監察報》等征訂、發行及編報稿件,並承擔上級紀委、監察機關政策法規研究室交辦的有關工作。
9、黨風廉政建設室
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全縣或重要專題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指導各鄉鎮(街道)、縣直各單位、各行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工作的落實。
10、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室(掛“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牌子)
履行縣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組織協調糾風專項治理;督促指導全縣各鄉鎮(街道)和縣直單位重點部門的糾風工作和作風建設,負責特邀監察員的聯絡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