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2、收集信息,分析、研究、預測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並研究對策。
3、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組織、協調重大行動;協調處置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4、負責依法管理全縣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口、出入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5、管理全縣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6、指導和依法監督全縣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建設和業務建設。
7、在上級公安機關的組織指導下,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8、負責全縣看守所、拘留所的監管工作。
9、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
10、負責全縣公安科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和公安機要通信工作,規劃和實施全縣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
11、指導、監督和督察全體民警的執法和警務活動。
12、指導武警內衛部隊和公安消防部隊建設。
13、指導和管理森林公安工作。
14、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衡山北路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