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長期以來,一直設法挖溝把海纜埋入海底但由於涉及高額費用,以往挖溝只用於特殊情況和環境便於作業的短線路上因此一般習慣在電纜登入段及岸上部分挖溝探埋電纜然而在較長線路上,海底埋纜必須採用適當的挖溝機。丹麥“SO一FIE”自走式水下挖溝機,在海底挖溝作業效果良好但需預先鋪設電纜,再順線填埋,而且該機器沒有機械回填功能。現使用的犁埋技術可改善挖溝法,並能使鋪設電纜和填埋工作同時完成。
優點
六十年代起,在陸上採用的方法基礎上開始用於海上犁埋技術其優點是:
1.挖溝、鋪纜和掩埋可以一次性進行。
2.掩埋及時,掩埋方法簡單,掩埋量較好。尤其在物質很少運動的地方或海底堅硬的地方,更顯示回填的重要性。
3.正確設計的犁比用機械挖溝或海水噴射挖溝獲得更大的埋設速度。
當然此作業速度還取決於海底的性質、所希望的犁溝深度及風浪海流的影響僅借於此,英、丹在關雙方於1985年起由雙方投資合作設計,並於九十年代不斷改進犁埋式海纜鋪設裝置現已使用的BTI和P&T是較為成熟的犁埋式海纜埋設裝置。
要求
1.犁應能與一艘用作母船的中型電纜鋪設船一起工作,船有必要的甲板空間和發動機功率,並具有一些其它必要的裝置。
2.在鋪設和犁溝合成作業中,應滿足從船尾拖犁,以及避免在船首鋪設滑輪上布放增音機或其它類似的要求。
3.犁應能夠埋設直徑達120mm,最小彎曲半徑1.5m電纜。要按照電纜型號來規定電纜直徑和彎曲半徑,新型號的海纜將大大低於上述要求。
4.所埋電纜中的殘餘應力應該小於5KN。儘量減少光纖中疲勞張力。
5.犁應能通過長達2.5m、直徑360mm硬直型增音機及接頭盒,不必象電纜那樣同時犁理。
6.應該把通過犁的電纜通路設計成這樣,即在任何時候,不必切斷電纜,都可以將電纜插入犁中或釋放出來。
7.選擇最大掩埋深度0.7m。工作速度1節。在普通沙質海底最大牽引力為100KN。
8.犁應能在10m~300m水深作業。大多數犁埋作業將在水深較淺處,即電纜易受機械損壞的地方進行。提高作業深度將意味著代價要高得多,同時也使犁變得更重且不易操作。
犁的組成及作業
組成
犁由上、下兩個主要部分組成下半部分包括犁體、滑橇臂和滑橇、圓切割刀、犁鏵及犁尖;而上半部分則由一個支架組成,支架上裝有拉桿、操縱系統、喇叭狀電纜入口和壓纜裝置。所有產生電氣和液壓功能的設備及控制器也安裝在上半部分。
通過4個大縱向樞軸把這兩個主要部分結合在一起,並通過這4個樞軸傳遞所有的犁溝力。在右舷的兩個樞軸比在左舷的兩個短,為了旋轉上部結構,首先將其向後推到離開較短樞軸為止,然後可以把犁打開。向後運動和旋轉運動均受液壓缸控制並提供動力。可通過牽引電端頭,穿過犁,也可通過旋轉與主犁體相聯的犁之上部結構,從旁邊把電纜置入犁中。這就意味著在海纜段中間不必切斷電纜,便可以開始或停止犁溝埋纜。
作業
犁的設計適於兩種不同的方法把海底電信、電力電纜或軟管埋至海底這兩種不同方法是:
(1)不從電纜鋪設船的船尾放出電纜或管道,而將其置於犁前方的海底,然後,依靠作業系統控制使犁沿著上述電纜進行埋設。
(2)電纜或管道從鋪設船的船尾通過一個附著在拖索上的導纜管,進入犁的電纜入口進行埋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