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使用
2010年廣州亞運會上,跆拳道比賽女子49公斤以下級1/8決賽,中華台北選手楊淑君對陣越南選手武氏厚,楊淑君兩次劈頭全場占優,9-0領先越南選手武氏厚,卻被裁判中止比賽取消資格。
國際跆聯官員明確表示,楊淑君在電子感應襪里加了違規感應器,有利於其得分,違背了公平競賽原則,因此取消其比賽資格。
楊淑君被取消比賽資格的真正原因是,她在比賽中使用了違規的電子感應襪。國際跆聯官員解釋說,“感應器在電子感應襪出場的時候是已經安放好了的,應該在腳後跟的下部,而不是腳後跟的後部。但是楊淑君的電子感應襪的腳後跟感應器被安放到了腳後跟後部,這是違規行為。而且楊淑君在電子感應襪里還加了一個感應器,使用了1997年生產的版本,這更有利於她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