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報電碼

電報通信中的漢字編碼和拍發各種字母、數字、符號時使用的信號碼。我國電報通信中使用的電碼,有莫爾斯電碼、五單位電碼和漢字電碼。

莫爾斯電碼

莫爾斯人工機和自動機通報中使用的電碼符號。它由短的電脈衝(又稱點)和長的電脈衝(又稱劃)組成,用不同的點和劃組合,代表不同的字母、數字和其它通信符號、語言,如表1所示。

電報電碼 電報電碼

莫爾斯電碼的時長,以1個點為基本單位,1個劃等於3個點的長度。每個字元內各點劃之間的間隔為1個點的長度,字元與字元之間的間隔為3個點的長度,字與字(組與組)之間的間隔為5個點的長度。

五單位電碼

電傳機通報中使用的電碼符號。每個字元由長度相等的5個脈衝組成,有電流代表“傳號”,無電流代表“空號”。傳號和空號這兩種不同狀態各有5個位置供選擇,能有32種不同的組合。在32種電碼組合中,通過“字母”位和“數字”位的轉換,用其中26種代表全部字母或代表數字和標點符號,其餘6種為機能組合,即字母位、數字位、換行、回車、間隔和空白,最多可實現64種字元的傳輸,適用於各國通信。五單位電碼使用較普遍的是國際第二號電碼和數字保護電碼。國際第二號電碼適用於國際電報通信和用戶電報通信,數字保護電碼適用於國內電報通信。

漢字電碼

我國漢字電報的編碼,每個漢字由4個阿拉伯數字組成。19世紀70年代,電報通信技術傳到中國。為了解決漢字傳遞問題,法國人威基竭(S. A. Viguer)參照《康熙字典》的部首排列方法,挑選常用漢字6 800多字,編成《電報新書》;80年代末,我國鄭觀應將其改編為《中國電報新編》,被清政府郵傳部電報總局採用。1911年辛亥革命後,漢字電碼本的名稱和內容作了多次變更和修訂。1933年版本的漢字電碼本增加了羅馬字母電碼和代日代時電碼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郵電部對漢字電碼本進行了多次調整和修訂。1952年正式定名為《標準電碼本》,增補了俄文、英文字母和標點符號等電碼;1958~1962年版本增印了517個簡化漢字的電碼表;1983年編印的修訂本以簡化字取代了繁體字,刪除了異體字和部分生僻字,增加了少量常用字,統一了規範化漢字字型;修訂本保留了原本以部首排列的作為上編,還增編了以漢語拼音音序排列的下編,共收集漢字、字母和符號電碼7 29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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