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電力平衡是由電網發電、供電、用電三個方面決定的,由於發電和用電是在同一個時間裡完成的,發電量並不一定正好等於用電量。電力系統的有功負荷及無功負荷是經常發生變化的,因此,平衡經常被打破,要再努力使之達到平衡,所以說電力平衡是動態的,是在不平衡中求得暫時的平衡,也是在一定程度上緩和電力供需矛盾的重要措施。電力平衡是實現電網發電、供電、用電三個方面的電力平衡,它關係到電網的電能質量,關係到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可靠、經濟運行,也關係到諸多工礦企業的供電和利益,關係到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用電。所以搞好電力平衡是電力系統和廣大用戶共同的任務。
電力系統電力平衡電力系統中電源與負荷的平衡。根據預側的電力系統負荷來確定電力系統的發電容童。它是電源規劃工作的一部分。電力平衡的內容是:
①工作容量計算;
②備用容量計算;
③水電平衡;
④火電平衡。
計算結果可用電力平衡表或電力平衡圖表示。
工作容量計算
水電廠、火電廠工作容量分別計算,根據規劃期內預側投產的水電廠的保證出力、強迫出力、預想出力及系統負荷曲線計算水電工作容量。系統負荷減去水電工作容里即為火電(包括核電)工作容量。
備用容量計算
用係數法或電力不足機率計算出備用容量並在水、火電廠之間合理分配,求出水電備用容量及火電備用容量。
備用容量與工作容量之和是保證系統安全可靠和不間斷供電所必需的容量.稱之為必需容量。
水電平衡
水電裝機容量與必需容量之平衡。由於水電廠在某些情況下運行水頭低於設計水頭或其他原因,水電廠的最大出力(亦稱預想出力)有時低於裝機容量,裝機容量與預想出力之差稱為受膽容量.在進行水電平衡時,預想出力必須大於水電必需容量,兩者之差稱為空閒容量在平衡時可能遇到如下兩種情況:
①空閒容量過大,此時研究提高水電必測容量的可能性,如擴大聯網或覆核水電裝機容量,研究減少水電裝機容量的合理性。
②空閒容量為負值,即必需容量大於預想出力量則應研究降低水電工作容量及備用容量的合理性,或研究擴大水電裝機容量問題。
火電平衡
火電裝機容量與必需容量的平衡。在平衡時,火電受阻容量及退役容量應予以扣除。通過平衡,可以確定火電新增裝機容量投產的進度。平衡結果應使火電保持盈餘。但由於投資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無法增加足夠的容量使火電保持平衡時,系統將發生缺電現象。
在編制電力平衡表的過程中.常常要做多個方案,反覆平衡,才能得到預期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