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四)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研究提出年度重點建設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對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審批,對企業投資項目實行核准或備案;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
(五)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鄉鎮(街道)處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三峽庫區產業發展基金安排意見;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以工代賑項目。
(六)負責研究能源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能源節約和新能源開發問題;擬訂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有關能源地方性規定和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指導能源產品價格的調整和執行;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審批)能源建設項目,協調實施能源重大示範工程;指導和綜合協調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開發利用;預測和平衡能源供求總量;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八)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以及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計畫、政策,並協調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負責管理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壟斷經營商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等商品和服務價格;貫徹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管理辦法、作價原則和作價方法;協調、管理、引導已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全縣價格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推進價格誠信建設;負責管理價格認證工作;執行政府價格調控措施;協調處理價格爭議。
(十一)參與國防動員,具體承擔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及有關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日常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信訪、安全保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承擔督查各科室對委領導決定或交辦事項的執行情況;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任:馮林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綜合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負責經濟社會發展的監測、預測和預警;組織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提出三峽庫區產業發展基金安排意見;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工業結構調整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工作;承擔縣西部大開發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本地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科長:潘傳謀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負責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的審核工作;管理重點工程項目建設,指導重點項目策劃,建設重大項目庫,協調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指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開發利用、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能源科技進步;負責統籌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水資源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指導;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招投標工作;組織和管理重大項目稽查工作;承擔縣重點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縣行政服務中心發改委視窗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副科長:張小劍
四、農村經濟科
組織擬定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農業、林業、水利、氣象重大項目布局建議,按許可權審核、轉報重大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編制以工代賑規劃及年度計畫,並協調組織實施;承擔縣以工代賑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參與編制地災防治中長期規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科長:周道志
五、社會發展科
綜合研究和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統籌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教育、衛生、體育、民政、旅遊、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業等發展規劃、計畫、政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按許可權審核、轉報重大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債券發行和監管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科長:楊和平
六、價格科
負責管理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開展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及換證;開展涉企、涉農價格和收費的治理、整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核定經濟適用房銷售價格和廉租房租金標準;負責市場價格監測和成本認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科長:鄧友清
派出機構
雲陽縣物價檢查所負責全縣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行政事業性收費、壟斷經營性收費、中介服務性收費和旅遊價格的執行情況;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推行收費公示和市場商品明碼標價制度;建立、管理農村價格監督網路;負責“12358”舉報電話的值班、登記、調查處理工作和上級價格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轉辦的價格收費舉報案件。組織、指導價格檢查的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長:鍾朝雲
直屬事業單位
一、雲陽縣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負責全縣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日常工作,協調具體改革方案的推動工作;牽頭起草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綜合性檔案、年度行動計畫等;牽頭協調推進改革試點工作;做好目標任務分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目標任務的考核工作。
主任:潘傳謀
二、雲陽縣價格認證中心
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案件中涉及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面向社會為生產經營者等各類組織和公民提供關於價格政策法規、市場行情、價格預測等諮詢;接受委託,為部門、行業或企業的調定價工作提供前期調研和可行性研究諮詢;為政府價格管理和經濟決策提供服務;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委託,做好有關價格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內價格認證中心的業務;辦理其他涉及價格事務性工作。
主任:唐旭燕
三、雲陽縣諮詢事務所
所長:劉學耕
四、雲陽縣信息中心
主任:劉學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