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和降水中的微波衰減
正文
微波在雲、雨、大氣中傳播時,雲、雨和大氣對微波的吸收和散射所造成的微波能量的衰減。微波在有雲、雨的大氣中傳播時,其能量的衰減,是大氣和雲滴、雨滴對微波衰減作用的總和。由於微波波長比氣體分子直徑大得多,所以微波波段的大氣散射可以略去不計(見大氣散射)。大氣對微波的衰減主要是大氣的微波吸收所造成的。波長大於3厘米(頻率小於10吉赫)的微波作短距離傳播時,大氣的衰減作用可以略去,但在長距離傳播中必須考慮。雲、雨對微波的衰減,主要是水滴對微波的散射和吸收共同作用的結果。
雲、雨對微波的衰減係數是吸收係數和散射係數之和。在無降水的雲層中,雲滴半徑rc比微波波長λ小得多,當2πrc/λ«1時,可用瑞利散射來處理電磁波和雲滴的相互作用,此時,雲層的衰減,以吸收作用為主,散射作用可略而不計。當雨滴半徑r滿足2πr/λ≥1時,則需用米散射處理電磁波和雨滴的相互作用,此時,散射作用不容忽視(見雲和降水粒子的微波散射)。雨的散射係數比吸收係數小。散射係數與吸收係數的比值,隨著雨的增強或波長變短而加大。根據計算,在波長為3.2厘米和雨強為2毫米/小時的條件下,散射係數與吸收係數的比值為0.05;若波長為0.8厘米和雨強為90毫米/小時,則為0.49。吸收係數和散射係數都隨雨強的增強而加大,但散射係數增大的趨勢比吸收係數較快。雨的衰減係數隨波長增加而迅速減小,例如波長由1厘米增至3厘米時,衰減係數要小一個量級,波長超過10厘米的微波,雨的衰減作用就很小了(見圖)。
微波衰減常用的單位為分貝/公里或公里-1(又稱奈貝/公里)。若微波輻射能量為I0,經過1公里介質後輻射能量為 I,則介質的衰減為 分貝/公里或公里-1(1分貝/公里=0.23公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