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其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測繪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訂實施細則。二、根據全縣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研究制訂我縣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管理、指導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承擔推進城市化的組織協調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四、組織制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與計委等部門聯合發布;組織制訂建設行業的地方性標準和行業規範;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規範、定額的實施。
五、監督管理全縣建築活動,統籌規劃全縣建築設計和施工力量的發展,按規定審核施工企業、設計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諮詢公司、建築製品企業、城市燃氣、供水企業的資格等級;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造價的諮詢管理;制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相關中介組織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建設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建設工程招標投標。
六、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土建、安裝、裝飾等的質量監督管理;對各類專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機構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工程質量事故;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機械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
七、指導全縣城縣和村鎮建設;負責管理全縣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管理全縣風景名勝區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節水工作;負責城市市區、環境治理;負責建設執法監察工作。
八、負責住宅與房地產業管理;負責管理全縣住宅產業化、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白蟻防治、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權劃分,管理房地產轉讓、抵押和租賃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開發利用工作。
九、負責監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設計規範的實施;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制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指導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引進、普及、推廣工作;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投資。
十一、制訂行業人才培養規劃,負責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建設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職工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執業資格制度和崗位技能鑑定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
(一)負責組織雲和縣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調整、修訂和報批工作。
(二)指導全縣城市、村鎮規劃工作;負責全縣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群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最佳化城市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區域規劃的審查。
(三)負責分區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制工作(含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城市分區規劃和重要詳細規劃的審報及其詳細規劃的審批工作。
(四)負責指導、審查城市規劃區內的村鎮規劃工作。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負責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臨時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及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規劃的違章違規處理與監察工作。
(七)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的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審定規劃設計方案;審核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築的規劃設計方案,並報送縣政府批准。
(八)負責城市測繪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城市測繪規劃,提供測繪基礎資料,管理測量標誌和測繪成果,負責測繪資格認證和測繪行業管理工作。
(九)負責制定城市規劃管理的有關檔案,辦理涉及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指導監督規劃監察工作。
(十)指導各鄉(鎮)規劃業務,負責對各鄉(鎮)政府所在地建制鎮總體規划進行技術鑑定。
(十一)負責全縣村鎮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各鄉鎮規劃設計、村鎮開發和農村個體建築工匠的資質管理。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辦公室:下設局辦公室、財務室、法制科、信息管理科、車隊;
城鄉規劃管理科:下設城鄉規劃管理科、測繪科;
建築業、房地產管理科:下設建築業管理科、房地產業管理科、安全生產辦公室、質量監督站;
公共事業管理科:下設公用事業管理科、拆遷辦。
總體規劃
《雲和縣域總體規劃》成果已編制完成,並通過縣長辦公會議的審查。按照《雲和縣域總體規劃》當中的城鄉居民點體系規劃,雲和縣全縣170個行政村,到2020年規劃保留為9個集鎮型中心村:朱村村、沙鋪村、大灣村、雲壇(陳村)村、黃家畲村、張家地村、大源村、沈村村和小順村;12個一般中心村;57個基層村,共78個。
1、雲和鎮(雲壇鄉)共49個行政村,規劃保留為9個村,其中集鎮型中心村2個:雲壇(陳村)村、沈村村;一般中心村1個:霞曉橋村;基層村6個:河坑村、雲章村、梅灣村、竹坑村、蘇坑村和包山村。
2、石塘鎮(朱村鄉)共34個行政村,規劃保留為19個村,其中集鎮型中心村2個:朱村村、小順村;一般中心村4個:金村村、泉溪村、規溪村和雙港村;基層村13個:大原口村、長汀村、下坑村、上坪村、高定村、坪地村、葉村坪村、張川村、張蘭村、桑嶺村、石門坑村、大崗山(石水缸)村和竹子坪村。
3、緊水灘鎮(大源鄉)共22個行政村,規劃保留為10個村,其中集鎮型中心村1個:大源村;一般中心村3個:金水坑村、局村(溪口)村和龍門村;基層村6個:外垟村、田浦村、田垟村、潘山頭(渡蛟)村、桃子坑村和梓坊村。
4、崇頭鎮(大灣鄉、沙鋪鄉、雲豐鄉、黃源鄉)共37個行政村,規劃保留為23個村,其中集鎮型中心村4個:黃家畲村、張家地村、沙鋪村和大灣村;一般中心村1個:三望欄村;基層村18個:垟背村、項山村、黃地村、岩下村、栗溪村、下垟村、林山村、陳家垟村、葉垟村、大垟村、王蔭山村、後垟村、商坑下村、朱宅村、南山村、張化村、葉山頭村和林山下村。
5、赤石鄉共14個行政村,規劃保留為8個村,其中一般中心村2個:麻垟村和擔布坑村;基層村6個:店子村、陰岩村、建林村、張源頭村、臨海洋村和飯甑壟村。
6、南溪鄉(霧溪鄉、安溪鄉)共14個行政村,規劃保留為9個村,其中一般中心村1個:霧溪村;基層村8個:西坑村、礱頭村、水竹垟村、黃處村、黃家地村、木樨花村、坪垟崗村和東岱村
領導班子
局黨組書記、局長、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縣文化創意有限公司董事長 任軍偉:主持局黨組、行政、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縣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局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杜少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綜治信訪、機關日常事務、人事教育、計畫財務、園林綠化、招商引資、黨務、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政務公開、政府採購、城建檔案等工作。負責住宅與房地產業管理、住房保障、物業管理、產權產籍管理工作。分管機關黨委、局辦公室、建築與房地產業管理科(房地產業)、園林管理處、房地產管理處。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林偉軍: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建築業管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招投標管理、綜合文秘和政務信息等工作。負責市政公用行業管理、燃氣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團委、婦委會、建議提案辦理、離退休幹部、結對幫扶、計畫生育等工作。分管市政公用事業管理科、建築業管理處(安監辦)、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聯繫建築業協會、建設系統老年體協。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縣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建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目標考核、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徵收改造、城南區塊開發建設、項目前期、項目建設監督、城市發展(重大項目)課題研究、城市亮化等方面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縣文化創意有限公司工作,實施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與管理,政府性投資項目委託建設和管理,城南區塊項目開發建設,城市公共事業項目的運行管理、維護等工作。聯繫中心鎮建設有限公司。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城建執法大隊長)林華勛: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數字城管、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生態文明創建、社區共建等方面工作;負責聯繫“三改一拆”工作。主持城建執法大隊工作,分管環衛所、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霞: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管理、風景名勝規劃管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行政許可、新農村建設(童話鄉村、示範村和傳統村落建設)等工作;負責聯繫“三改一拆”工作。分管規劃科、行政許可科、村鎮規劃建設服務站,聯繫縣文化創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