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

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

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位於雲南省,是一個對民族藝術進行研究。

一、歷史沿革:
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所的前身是中
國社科院少數民族文學研究所云南分所,1980年以前屬司、局(廳)級單位。1980年7月雲南省社科院成立了民族民間文學研究所,1983年5月雲南分所劃歸雲南省社科院,與省社科院民族民間文學研究所合併,定名為雲南省社科院民族文學研究所,為縣處級單位。1994年,由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批准成立了雲南民族文化保護與發展研究中心,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建制。
二、機構設定:
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化保護與發展研究中心)是省社科院直接領導下的專門從事民族文化、文學研究的機構。根據機構名稱,按照繼承傳統、適應當代、開拓未來的原則,內部設定下列機構:
1、民族文學與藝術研究室。繼續開展民族民間文學與藝術的調查、蒐集、整理和研究,完成剩餘的民族文學史的編撰任務。
2、藏學和格薩爾史詩研究室。繼續開展雲南藏區格薩爾史詩的蒐集、整理和研究,進行雲南藏區發展穩定和雲南藏學的研究。
3、民俗學研究室。深入調查、挖掘、整理雲南各民族的各類民俗資料,為建設雲南民族文化大省做基礎工作。
4、人類學研究室。深入開展生態人類學、經濟人類學、文化人類學、都市人類學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生態、文化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研究,編撰出版每年一部的《雲南民族地區發展報告》。
5、民族文化研究室。緊緊圍繞建設民族文化大省的戰略目標開展套用研究,為各級黨委政府和全社會提供決策諮詢服務。
三、主要職能:
民族文學研究所,是專門研究雲南省少數民族文學和文化的研究機構,是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民族學(文化人類學)、民俗學、文化學方面的重點學科科研基地之一。民族文學所主要職能為:
1、調查、蒐集、整理和研究雲南少數民族民間文學及文學史,培養民族文學研究人才;
2、調查、挖掘、整理和研究雲南少數民族的各種文化和民俗事項,為建設雲南民族文化大省服務;
3、按照中央統戰部和國家民委的要求,開展雲南藏學和《格薩爾》史詩的調查研究;
4、進行雲南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調查研究與決策諮詢;
5、進行民族文化保護和民族文化發展的田野調查、理論研究、人才培養和決策諮詢工作;
6、負責《華夏人文地理》雜誌終審和出版協調工作。
四、研究方向:
民族文學研究所成立之初的學科定位為“文學”,即人文學科最基本的學科之一。鑒於雲南少數民族眾多,各民族文化多樣性的區域特色,我所“文學”的學科建設從一開始就堅持並冠於“民族文學”的特點,多民族的文學和文化研究是民族文學所得天獨厚的優長學科。該學科注重雲南少數民族民間文學的普查、收集、整理,除了研究以“口傳”為主要形式的“文本”外,還比較注重關注與這些“文本”相關的文化背景的研究。
隨著學科領域不斷擴大和內部機構的最佳化調整,民族文學所的研究方向更加多樣化,主要從事少數民族民間文學、格薩爾史詩、民族文化理論、民俗、民間藝術、社區發展等方面的研究,涉及民族學、社會學、宗教學、經濟學等相關學科。
目前,社會發展突飛猛進,現實中不斷湧現新問題,單一學科的研究已不被社會所適應,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中,多種交叉學科的研究已成為一種趨勢。民族文學所再次進行學科調整,在原設定的學科基礎上,重點設定國家一級學科“文化人類學”之下的民族文化研究室,注重民族文化、民族生態文化等相關領域的研究,研究領域將逐步轉向民族文化,涉及社會文化人類學、生態人類學、民族文化與生態等學科。民族學從單一的民族文學研究,轉向民族文化研究、民族宗教、民族經濟、民族現實問題、民族藝術、民族生態等多領域,並以套用民族學和民族文化學為主要學科方向和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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