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
根據中共中央2018年3月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
正式獲批
2018年10月,《雲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經過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
貫徹落實
2018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國共產黨雲南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在昆明舉行。全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雲南省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了《中共雲南省委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對全省機構改革作動員部署。
全會指出,中央和地方機構改革從整體上構成一篇大文章、一盤大棋局。全省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中央統一部署、《雲南省機構改革方案》和省委工作要求,堅決貫徹“先立後破、不立不破”的機構改革組織實施總原則,緊盯目標任務,把握關鍵環節,周密做好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省級機構改革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落實到位,省以下機構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努力向黨中央交出一份高質量的機構改革答卷。
現實意義
雲南省機構改革對於推進邊疆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雲南新實踐,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