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

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

背景信息

雲南此前實施了“30天無理由退貨”制度,加大了檢查和查處力度,探索建立了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旅遊市場整治取得一些成效,但整治效果還不夠理想,整治工作仍停留在治標階段,支撐“不合理低價游”的深層次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連線“不合理低價游”的灰色利益鏈條還沒有徹底斬斷。

為徹底整治旅遊市場,解決深層次問題,雲南決定研究出台《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爭取一年內讓旅遊市場秩序實現根本好轉。

政策發布

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 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

2017年3月27日,雲南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將於4月15日起正式施行。據悉,該《措施》 被稱為“史上最嚴”,除了取消了旅遊定點購物,並嚴禁變相安排和誘導購物外,還將嚴厲打擊發布、銷售、經營“不合理低價游”產品。

主要內容

在旅遊購物管理方面,針對旅遊購物 “高定價、高回扣”等問題,該措施明確,將取消旅遊定點購物,將所有旅遊購物企業納入社會普通商品零售企業進行統一監管;嚴禁變相安排和誘導購物,防止購物商店與旅行社和司陪人員之間形成新的灰色利益鏈條;嚴厲打擊購物商店針對旅遊者各類欺詐銷售行為。以最徹底的措施斬斷灰色利益鏈條。

在旅行社管理方面,針對旅行社普遍存在的“不合理低價游”經營模式,雲南將以最嚴厲的措施規範旅行社經營行為。

“一方面將嚴厲打擊發布、銷售、經營“不合理低價游”產品。並實行新的旅遊標準契約,取消旅遊契約中的購物附加條款。同時對契約簽訂不規範、指定購物點、推銷另行付費自費項目、強迫及變相強迫消費等依法從嚴處理。”余繁表示,雲南還將嚴格監管旅遊契約,實行旅遊契約電子化管理。建立旅行社“黑名單”制度,對旅行社進行綜合評價,對進入“黑名單”的旅行社進行重點監管。

而在導遊管理方面。針對導遊服務質量存在的問題,雲南將建立全省統一的導遊管理信息平台,將全省所有導遊納入平台進行實時動態監管;建立導遊服務質量網上評價系統,把評價結果作為導遊星級評定和導遊從業評價考核的主要依據,公開導遊考核評價結果,形成導遊良性競爭機制和良好執業環境。要求有關企業要與簽約導遊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導遊合法權益。

《措施》針對景區管理薄弱、秩序較亂等問題,要求制定出台旅遊景區景點管理辦法,強化景區景點標準化管理。對景區存在的遊客投訴多、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此外,《措施》規定,在目前5州市和2縣市試行“1+3+N”旅遊綜合監管機制並取得實效的基礎上,雲南擬在全省重點旅遊地區推行“1+3+N+1”旅遊綜合監管模式。推進行業協會改革。

針對目前各級政府在旅遊市場監管中存在的“不願管、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等責任不落實的情況,《措施》要求,強化旅遊市場屬地監管責任,州、市政府主要領導為旅遊市場監管第一責任人,將旅遊市場監管納入年度綜合考評內容,對市場監管不力,發生惡性旅遊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還加大了監督考核問責力度,建立旅遊綜合監管考核評價制度,每季度對州市進行量化考評;季度綜合考評連續3次處於後3位的,對州、市政府主要領導進行約談;連續3次處於末位的,對州、市政府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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