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雲別傳》是一部記載趙雲生平逸事的的書籍,因為陳壽在作三國志蜀書部分時已經有了趙雲傳,所以裴松之在為趙雲傳補註時,稱其為《雲別傳》。
《雲別傳》補充記載了趙雲的生平事跡,填補並且解釋了原陳壽所記載的
趙雲本傳所留下的空白。如,雲別傳記載了在冀州人都投靠袁紹的背景下,趙云為什麼會率領義從們轉而投奔公孫瓚,對此公孫瓚雖然很高興,但是仍然對趙雲進行嘲諷,趙雲則回答是“從仁政之所在”。
趙雲從公孫瓚轉投劉備原因,僅看陳志本傳的話,會覺得趙雲一舉動來的太突然,雲別傳則記載了趙雲離開公孫瓚是因為兄長去世而回家奔喪,並非是突然背叛公孫瓚轉投劉備。而趙雲投奔劉備的時間也有具體記載,就是劉備投靠袁紹暫駐於鄴城的時候,同時,趙雲還為劉備秘密召集了一支軍隊。
此外,《雲別傳》還補充記載了陳志本傳所漏記的事跡,其中包括著名的漢水之戰。漢水之戰對於扭轉漢中之戰曹操和劉備僵持不下的戰局起了很大的作用。漢水之戰給曹操軍造成了巨大的傷害,致使曹操到漢中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就匆忙撤退。因為漢中之戰的英勇表現,劉備評趙雲“一身是膽”,軍中將士更是稱其為“虎威將軍”。
《雲別傳》不僅記載了趙雲的軍事才能,更是體現了趙雲的卓遠的政治眼光,比如,劉備定成都時,趙雲引霍去病故事,建議把田宅都歸還給老百姓,使得老百姓安居樂業,
然後國家才可以強大;劉備為報關羽之仇,興兵伐吳時,趙雲明確指出“國賊乃曹操,非孫權也”,當下大家也都希望劉備能興兵伐魏,居河、渭上流以討凶逆,早定關中。
趙雲的建議可以說是與劉備建國的初衷是一致的,即“以民為本”。趙云為國,不被天姿國色所迷;為民,不為良田豪宅所動,時人與後人皆敬其德。
對於了解歷史上的趙雲,《雲別傳》可以說是起了很大的作用,因為《雲別傳》的存在,使得趙雲的形象更加形象,更加飽滿,而且於是歷史研究,也有著非常大的意義。
正文
一雲別傳曰:雲身長八尺,姿顏雄偉,為本郡所舉,將義從吏兵詣公孫瓚。時袁紹稱冀州牧,瓚深憂州人之從紹也,善雲來附,嘲雲曰:“聞貴州人皆原袁氏,君何獨回心,迷而能反乎?”雲答曰:“天下訩訩,未知孰是,民有倒懸之厄,鄙州論議,從仁政所在,不為忽袁公私明將軍也。”遂與瓚征討。時先主亦依託瓚,每接納雲,雲得深自結託。雲以兄喪,辭瓚暫歸,先主知其不反,捉手而別,雲辭曰:“終不背德也。”先主就袁紹,雲見於鄴。先主與雲同床眠臥,密遣雲合募得數百人,皆稱劉左將軍部曲,紹不能知。遂隨先主至荊州。
二雲別傳曰:初,先主之敗,有人言云已北去者,先主以手戟擿之曰:“子龍不棄我走也。”頃之,雲至。從平江南,以為偏將軍,領桂陽太守,代趙范。范寡嫂曰樊氏,有國色,范欲以配雲。雲辭曰:“相與同姓,卿兄猶我兄。”固辭不許。時有人勸雲納之,雲曰:“范迫降耳,心未可測;天下女不少。”遂不取。范果逃走,雲無纖介。先是,與夏侯惇戰於博望,生獲夏侯蘭。蘭是雲鄉里人,少小相知,雲白先主活之,薦蘭明於法律,以為軍正。雲不用自近,其慎慮類如此。先主入益州,雲領留營司馬。此時先主孫夫人以權妹驕豪,多將吳吏兵,縱橫不法。先主以雲嚴重,必能整齊,特任掌內事。權聞備西征,大遣舟船迎妹,而夫人內欲將後主還吳,雲與張飛勒兵截江,乃得後主還。
一雲別傳曰:益州既定,時議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園地桑田分賜諸將。雲駁之曰:“霍去病以匈奴未滅,無用家為,令國賊非但匈奴,未可求安也。須天下都定,各反桑梓,歸耕本土,乃其宜耳。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歸還,今安居復業,然後可役調,得其歡心。”先主即從之。夏侯淵敗,曹公爭漢中地,運米北山下,數千萬囊。黃忠以為可取,雲兵隨忠取米。忠過期不還,雲將數十騎輕行出圍,迎視忠等。值曹公揚兵大出,云為公前鋒所擊,方戰,其大眾至,勢逼,遂前突其陳,且斗且卻。公軍敗,已複合,雲陷敵,還趨圍。將張著被創,雲復馳馬還營迎著。公軍追至圍,此時沔陽長張翼在雲圍內,翼欲閉門拒守,而雲入營,更大開門,偃旗息鼓。公軍疑雲有伏兵,引去。雲雷鼓震天,惟以戎弩於後射公軍,公軍驚駭,自相蹂踐,墮漢水中死者甚多。先主明旦自來至雲營圍視昨戰處,曰:“子龍一身都是膽也。”作樂飲宴至暝,軍中號云為虎威將軍。孫權襲荊州,先主大怒,欲討權。雲諫曰:“國賊是曹操,非孫權也,且先滅魏,則吳自服。操身雖斃,子丕篡盜,當因眾心,早圖關中,居河、渭上流以討凶逆,關東義士必裹糧策馬以迎王師。不應置魏,先與吳戰;兵勢一交,不得卒解。”先主不聽,遂東征,留雲督江州。先主失利於秭歸,雲進兵至永安,吳軍已退。
二雲別傳曰:亮曰:“街亭軍退,兵將不復相錄,箕谷軍退,兵將初不相失,何故?”芝答曰:“雲身自斷後,軍資什物,略無所棄,兵將無緣相失。”雲有軍資余絹,亮使分賜將士,雲曰:“軍事無利,何為有賜?其物請悉入赤岸府庫,須十月為冬賜。”亮大善之。
一雲別傳載後主詔曰:“雲昔從先帝,功積既著。朕以幼沖,涉塗艱難,賴恃忠順,濟於危險。夫謚所以敘元勛也,外議雲宜謚。”大將軍姜維等議,以為雲昔從先帝,勞績既著,經營天下,遵奉法度,功效可書。當陽之役,義貫金石,忠以衛上,君念其賞,禮以厚下,臣忘其死。死者有知,足以不朽;生者感恩,足以殞身。謹按諡法,柔賢慈惠曰順,執事有班曰平,克定禍亂曰平,應謚雲曰順平侯。
作者問題
《雲別傳》原作者不詳,清末民初國學大師余嘉錫嘗說:“別傳時人所作。”即余嘉錫認為《雲別傳》應為兩晉著作郎所作。
歷史意義
裴松之為《三國志》作注,有四個基本原則:“其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並皆抄納,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簡單總結起來就是八個字:“補闕、備異、懲妄、論辯”。而《雲別傳》則是屬於“補闕””論辯“。
《雲別傳》里記載的趙雲生平最出彩的戰鬥,就是漢水之戰,雖然這只是曹劉整個漢中之戰的一場局部戰,但是卻扭轉了曹劉僵持不下的局勢。如果僅看陳志的話,曹操講武練兵,來和劉備爭漢中之地,但是卻堅持了不到兩個月就匆匆撤退,這是非常讓人費解的。裴松之注引的《雲別傳》很好的解答這一疑惑,原來曹操的糧草被劫,失去了與劉備相持的資本,如果曹操不退軍的話,那恐怕要被餓死了。(曹操糧草合適唄劫,原文黃忠節糧失敗)
裴松之注引的《雲別傳》,與趙雲本傳達到了很好嵌合,不僅填補了趙雲生平事跡的大量空白,使得我們認識到一個比較飽滿的趙雲形象,更是解答了太多的歷史疑問,給歷史考據帶來了極大的方便。
相關評議
漢末三國
劉備:子龍一身是膽也。
劉禪:雲昔從先帝,功積既著。朕以幼沖,涉塗艱難,賴恃忠順,濟於危險。夫所以敘元勛也,外議雲宜謚。
姜維:雲昔從先帝,勞績既著,經營天下,遵奉法度,功效可書。當陽之役,義貫金石。忠以衛上,君念其賞; 禮以厚下,臣忘其死。死者有知,足以不朽;生者感恩,足以殞身。謹按諡法,柔賢慈惠曰順,執事有班曰平,克定禍亂曰平,應謚雲曰順平侯。
陳壽:黃忠、趙雲強摯壯猛,並作爪牙,其灌、滕之徒歟?
楊戲:征南(趙雲)厚重,征西(陳到)忠克,統時選士,猛將之烈。
唐
《舊唐書·薛登傳》:至如武藝,則趙雲雖勇,資諸葛之指捴;周勃雖雄,乏陳平之計略。若使樊噲居蕭何之任,必失指縱之機;使蕭何入戲下之軍,亦無免主之效。斗將長於摧鋒,謀將審於料事。
《大唐平百濟國碑銘》:標秀氣於文昌,架李霍而不追,俯彭韓而高視,趙雲一身之膽,勇冠三軍;關羽萬人之敵,聲雄百代。捐軀殉國之志,冒流鏑而逾堅;輕生重義之(闕四字)而難(闕一字)心懸水鏡,鬼神無以蔽其形;質過松筠,風霜不能改其色。
宋
蕭常《蕭氏續後漢書》:雲雖虎臣,其所建明,通達國體。如還田宅以系民心,留軍資以須冬賜,赦吳而專事魏,有諸葛亮念所不到者。若其不納趙范之兄嫂,以遠同姓之嫌,律己之嚴如此。方時諸將。其最優乎。
朱黼《三國六朝五代紀年總辨》(論趙雲伐吳之諫):可謂深切著明。知天下大體矣。
陳造《江湖長翁集》(論漢水之謀):皆可為法矣,彼皆大不得已,所謂出死入生轉敗為功者。
元
鄭元佑《鄭元佑集》(評趙雲諫分田之言):如趙雲之安民於蜀,亦豈宜以有限之屋共無窮之求。
明
鍾惺《史懷十七卷》:觀雲本末,自是大臣局量,不獨名將而已。
范光宙《史評》:然則雲之本末,自有大臣局量也,豈名將云乎哉?
王士騏《諸葛忠武侯全書》:光明洞達,可為濫賞之戒。觀雲本末,自是大臣局量,不但名將而已。
沈國元《二十一史論贊》(論趙雲諫分田之言):而趙雲之辭田宅請滅魏,皆有古大臣識量,寧得僅以以名將律之。
李賢《明一統志》:智勇兼全。子龍可謂有古大臣之風。
萬應隆《三峰史論》(評趙雲伐吳之諫):趙雲以漢賊不可不討,故授以室而不顧,漢賊未滅一語,嚴於春秋,大哉即己溺天下之心也。
張溥《歷代史論》(論趙雲伐吳之言):其明大義,斷大策,同於魯肅,然度先主不能聽也。
李紀《詳註史略補遺大成》:(昭烈)用趙雲而取漢中,遣關羽而攻樊城。
徐奮鵬:子龍不特渾身是膽。殆渾身是智。為三分之完人歟。
王夫之《讀通鑑論》:迨猇亭敗矣,先主殂矣,國之精銳盡於夷陵,老將如趙雲與公志合者亡矣;公收疲敝之餘民,承愚暗之沖主,以向北方,而事無可為矣。公故曰: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唯忘身以遂志,而成敗固不能自必也。向令先主以篤信羽者信公,聽趙雲之言,輟東征之駕,乘曹丕初篡、人心未固之時,連吳好以問中原,力尚全,氣尚銳,雖漢運已衰,何至使英雄之血不灑於許、雒,而徒流於猇亭乎?
沈一貫(論趙雲漢水之戰):趙雲遇曹瞞而開璧,李廣值匈奴而反前,皆不足而虛示之有餘者也,卒以疑敵人之心,一因以破虜,一因以全師,益膽略過人哉。 (《百大家評註史記》引)
清
趙翼《二十二時札記》:《雲別傳》夏侯淵敗,曹公爭漢中地,運米北山下,數千萬囊。黃忠以為可取,雲兵隨忠取米。忠過期不還,雲將數十騎輕行出圍,迎視忠等。值曹公揚兵大出,云為公前鋒所擊,方戰,其大眾至,勢逼,遂前突其陳,且斗且卻。公軍敗,已複合,雲陷敵,還趣圍。將張著被創,雲復馳馬還營迎著。公軍追至圍,此時沔陽長張翼在雲圍內,翼欲閉門拒守,而雲入營,更大開門,偃旗息鼓。此處沔陽長張翼與三國志矛盾,應記為江陽長。《三國志》翼為書佐。建安末,舉孝廉,為江陽長。
計大受《史林測義》(論趙雲諫東征):時則不愧諸葛忠武之大節。而有古大臣之風烈已。
陳允錫《史緯》(論趙雲諫東征):此策甚高,備不從以取敗,天不祚漢也。
愛新覺羅·弘曆(乾隆)(評趙雲伐吳之諫):使如趙雲所言,居河、渭上流,以伐逆寇,漢事未必無成。
魏裔介《兼濟堂文集》(論趙雲伐吳之諫):倘用順平之言. 舍孫權而取關中,秦隴回響,漢室可興矣。
趙作羹《季漢記》(評分田之諫):觀雲此議,得為治之本矣。
朱軾(即朱可亭)《史傳三編》(評趙子龍漢水之謀):故孫臏減灶而虞詡增灶,趙奢增壘而趙雲開壘,虛實強弱之形,兵事固倏忽而異變也。
盧弼《三國志集解》(評趙雲桂陽拒婚):樊氏國色,而子龍不取,賢於關羽之乞娶秦宜祿妻去遠矣。
易佩紳《通鑑觸緒》:雲固武臣之有本末者,而兼有儒臣體用矣。
牛運震《讀史糾謬》:趙雲別傳載雲從先主本末及辭賜田諫東征,皆卓然識大體。
李光地《榕村語錄》:趙雲張嶷不獨有將畧,其見事明決持重老成,實古重臣之選。
李光地曰:雲之美德皆見別傳,而本傳略不及之,何哉?
何焯曰:本傳先主為平原相時,雲已隨從主騎,《別傳》謂“就袁紹,雲見於鄴”則在建安五年後,此違反不可信也。
何焯曰:雲之駁分賜議甚正,然經國之務有諸葛公在,必得其當,未應反待武臣駁議,殆家傳掠美耳。其諫伐吳,則又諸葛公所不能得之其主,追思孝直,恐散號列將非所及也。《別傳》大抵依仿諸葛子瑜書及孫權稱尊號諸葛公不明絕其僭之議為之。
何焯曰:諸葛賞罰之肅,雲猶貶號,其下安得濫賜?又足以明其不然。別傳類皆子孫溢美,故承祚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