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鎮

集鎮比縣城小的居民區,通常以非農業人口為主。

基本信息

集鎮

正文

介於鄉村城市之間的過渡型居民點。集鎮一般是指建制市鎮以外的地方商業中心,既無行政上的含意,也無確定的人口標準。按照中國的情況,除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其他設鎮的地點之外,縣以下的多數區、鄉行政中心,具有一定的商業服務和文教衛生等公共設施,並有相應的腹地支持,習慣上均稱為集鎮。
集鎮產生於商品交換開始發展的奴隸社會。中國《周易·繫辭》已有“列廛於國,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記載。中國歷史上集鎮的形成和發展多與集市有關,宋代以後集市普遍發展,集鎮也隨之增多。鄉間集市最初往往依託利於物資集散的地點,進行定期的商品交換,繼而在這些地方漸次建立經常性商業服務設施,逐漸成長為集鎮。在集鎮形成後,大都保留著傳統的定期集市,繼續成為集鎮發展的重要因素。隨著經濟和集鎮的發展,集市對集鎮的意義則會減弱和消失。
集鎮在中心地系統的概念中,是較低的一級中心地(見中心地學說),職能為供應鄉村所需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收購農產品,以及滿足其服務範圍內的居民對教育、醫療、娛樂等的需要,是城鄉之間的紐帶。集鎮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成長為建制市鎮。在鄉村人口比例較大的國家和地區,集鎮在居民經濟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集鎮內部結構的主要特徵,是商業街道居於核心的地位。集鎮的平面形態則受當地環境以及與相鄰村鎮聯絡的道路格局的影響,或作帶狀伸展,或作塊狀集聚,並隨本身的成長而逐步擴展。

基本概念

集鎮是指鄉、民族鄉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經縣級人民政府確認由集市發展而成的作為農村一定區域經濟、文化和生活服務中心的非建制鎮;是介於鄉村與城市之間的過渡型居民點。集鎮一般是指建制市鎮以外的地方商業中心,既無行政上的含意,也無確定的人口標準。按照中國的情況,除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其他設鎮的地點之外,縣以下的多數區、鄉行政中心,具有一定的商業服務和文教衛生等公共設施,並有相應的腹地支持,習慣上均稱為集鎮。 集鎮產生於商品交換開始發展的奴隸社會。中國《周易·繫辭》已有“列廛於國,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記載。中國歷史上集鎮的形成和發展多與集市有關,宋代以後集市普遍發展,集鎮也隨之增多。鄉間集市最初往往依託利於物資集散的地點,進行定期的商品交換,繼而在這些地方漸次建立經常性商業服務設施,逐漸成長為集鎮。在集鎮形成後,大都保留著傳統的定期集市,繼續成為集鎮發展的重要因素。隨著經濟和集鎮的發展,集市對集鎮的意義則會減弱和消失。 集鎮在中心地系統的概念中,是較低的一級中心地(見中心地學說),職能為供應鄉村所需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收購農產品,以及滿足其服務範圍內的居民對教育、醫療、娛樂等的需要,是城鄉之間的紐帶。集鎮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成長為建制市鎮。在鄉村人口比例較大的國家和地區,集鎮在居民經濟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集鎮內部結構的主要特徵,是商業街道居於核心的地位。集鎮的平面形態則受當地環境以及與相鄰村鎮聯絡的道路格局的影響,或作帶狀伸展,或作塊狀集聚,並隨本身的成長而逐步擴展。 從地理學角度說,集鎮鄉村聚落的一種。通常指鄉村中擁有少量非農業人口,並進行一定商業貿易活動的居民點。集鎮既無行政上的含義,亦無確定的人口標準,一般是對建制鎮以外的地方農產品集散和服務中心的統稱。集鎮的形態和經濟職能兼有鄉村和城市兩種特點,是介於鄉村和城市間的過渡型居民點,其形成和發展多與集市場所有關。因其具有一定的腹地,有利的交通位置,通過定期的集市和商品交換,逐步發展並建立一些經常性的商業服務設施,在此基礎上發展而成。在中國,縣城以下的多數區、鄉行政中心,均具有層次較低的商業服務和文教衛生等公共設施,並聯繫著周圍一定範圍的鄉村,除設鎮建制的以外,習慣上均稱為集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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