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價介紹
2006年7月1日,深滬證券交易所實施開放式集合競價。即: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開放式集合競價時間為9點15分至9點25分.深證14點57分至15點00分,即時行情顯示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主要產生了開盤價,接著股市要進行連續買賣階段,因此有了連續競價。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繼續有效,自動進入連續競價等待合適的價位成交。而全國各地的股民此時還在連續不斷地將各種有效買賣指令輸入到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滬深證交所電腦主機也在連續不斷地將全國各地股民連續不斷的各種有效買賣指令進行連續競價撮合成交。而無效的買賣指令主機不接受。如:股票價格漲跌幅超過限制等(當日上市的新股除外)。 具體來說,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裡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訊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么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滿足條件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裡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
競價時間
上海市場:9:15—9:25 深圳市場:9:15—9:25(開盤集合競價時間) 14:57—15:00(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規定
申報規定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
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撤單規定
委託未成交之前,委託人有權變更和撤銷委託,如有部分成交,則成交部分不得撤銷。
9:25——9:30這五分鐘,交易主機可接收買賣申報,也可接收撤單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做處理。
9:20——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滬市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9:20——9:25、14:57——15:00,深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
競價範圍
滬市: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9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二)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 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深市:
一、有漲跌幅限制證券集合競價期間有效競價範圍與漲跌幅限制範圍一致。
二、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範圍:
(一)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二)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三)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範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制度
開放式集合競價制度是指在集合競價期間,即時行情實時揭示集合競價參考價格等信息的集合競價方式。新《交易規則》中,根據交易時間不同,開放式集合競價分為開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和收盤開放式集合競價兩種。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裡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競價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5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 委託買入價 |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 數量(手)
1。。。。3.80。。。2——————1。。。。3.52。。。。5
2。。。。3.76。。。5——————2。。。。3.57。。。。1
3。。。。3.65。。。5——————3。。。。3.60。。。。1
4。。。。3.60。。。7——————4。。。。3.65。。。。6
5。。。。3.54。。。6——————5。。。。3.70。。。。6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虛擬撮合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委託買入價|數量(手)序號|委託賣出價|數量(手)
1第一筆買入的已經全部虛擬撮合這裡為空1。。。。3.52。。。。3這裡是經過第一筆虛擬撮合後委賣由於多了3手而剩下的
2。。。。3.76。。。。5—————2。。。。3.57。。。。1
3。。。。3.65。。。。5—————3。。。。3.60。。。。1
4。。。。3.60。。。。7—————4。。。。3.65。。。。6
5。。。。3.54。。。。6—————5。。。。3.70。。。。6
在第一次虛擬撮合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虛擬撮合,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剩餘3手。
第二筆虛擬撮合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5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5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虛擬撮合,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範圍內,成交數量為5手。股神之路網站提醒:第二筆虛擬撮合價格的範圍是在第一筆虛擬撮合價格的範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虛擬撮合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序號委託賣出價數量(手)
3。。。。3.65。。。。5
4。。。。3.60。。。。74。。。。3.65。。。。6
5。。。。3.54。。。。65。。。。3.70。。。.6
第三筆虛擬撮合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虛擬撮合,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5手。第三筆虛擬撮合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委託買入價數量(手)序號委託賣出價數量(手)
4。。。。3.60。。。。74.。。。。3.65。。。。1
5。。。。3.54。。。。65。。。。3.70。。。。6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因是上面三筆都可接受的範圍內,所以就為集合競價的開市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競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虛擬撮合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競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競價程式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第一步
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範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
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成交次序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產生大體為:所有申報價中能夠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定為成交價,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委託依此價位成交,並提示出來成為開盤價。
集合競價過程中同樣依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如果申報價格相同,那么誰先申報得早,誰先成交。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不是競價成交的原則。所以有些投資者認為“莊家申報手數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有的投資者遇到過這種情況:有幾次申報價格上符合了開盤價的條件,時間上又符合了集合競價的條件,但都無法成交。這時,可檢查一下,是否存在以下這種可能:在集合競價中,如果價格相同,但申買委託只有50手,而申賣委託卻有100手,那么,按時間優先原則,排在後面的50手申賣委託,在集合競價時間裡也是無法成交的,而只能參加連續競價。
漲跌停板
1.學會快速看懂集合競價,並熟練把握其中蘊涵的投資機會。
2.掌握常見的開盤定式,熟知各種開盤定式的市場意義。
3.了解大盤走勢和個股走勢的對應關係,學會緊扣大盤做個股。
怎樣看集合競價漲幅排名
1.漲幅榜是揭示主流資金活動的主要視窗,通過分析漲幅榜,可以找到主力的身影。
2.從每天的9:15開始,到9:25結束,屬於集合競價時間段,需要認真看盤。
3.在看漲幅榜的時候,要看誰在領漲?分別屬於什麼板塊?有沒有出現板塊聯動?。
4.密切關注昨天收盤作業選出來的個股在當天集合競價時間段的表現。如圖9所示。
5.關注集合競價結束後第一筆成交單的情況,從中選出具有操作價值的個股進行跟蹤分析。
其次看集合競價跌幅排名集合競價中
注意要點
1. 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 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 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9時15分到20分這段時間內交易所有只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可以撤單。而9時20分到25分則不可以撤單。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鐘既不能報單也不能撤單,9時27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 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以及新股申購都沒有集合競價,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用途
每天開盤價在技術分析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目前世界各國股市市場均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確定開盤價,因為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人為操縱現象。 在諮詢檔案的創業板交易規則中,對集合競價的規定有兩點與主機板不同:第一,集合競價時間拉長。由原來的每交易日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改為每交易日上午的9:00-9:25,延長了15分鐘,這使得參與集合競價的申報更多,競價更充分, 加大了人為控制的難度,也使得開盤價更為合理,更能反映市場行為, 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第二,檔案規定,每交易日上午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自確定開盤價前十分鐘起,每分鐘揭示一次可能開盤價。可能的開盤價是指對截至揭示時所有申報撮合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價格,這條規則在主機板中是沒有的,主機板只公布最後集合競價的結果。這條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加強了對投資者的信息披露,使投資者能夠更多、 更細地掌握市場信息,特別是對於新股上市首日的集合競價,意義更加重大, 它使投資者能夠提前在集合競價期間就掌握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從而作出決策。 這體現了市場的公開原則. 每天上海和深圳早上開盤前15分鐘 9:15-9:25 為集合競價時段 之後為正常交易時間 “莊家申報手數大,他可以先成交,而中小散戶申報的手數小,不能成交”的看法不是沒有根據的。例如:小單者在集合競價時以漲停價買入連拉漲停版的股票,不管委託時間多早,就是買不到,這說明什麼呢?因為大單首先成為集合競價優先價,其單也就自然排前,莊家就是利用這一點操縱股票的,對集合競價申報買賣手數的大小進行限額,才能正真體現出市場意願和公平公正的原則。否則就成了大單霸場。
成交價原則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你所說的委託,如果是說買入委託話,理解正確。
原則
其一成交量最大;
其二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及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其三在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能滿足以上三原則,則是當日的開盤價。
注意事項
一、如何預知大盤當天運行趨勢
集合競價是每個交易日最先買賣股票的時機,投資者可就此較早地感知大盤當天運行趨勢的某些信息,了解自己投資計畫運作的背景狀況。
主力往往借集合競價的時機跳空高開拉高出貨,或跳空低開打壓吸籌。開盤價一般受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影響。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價以最高點位報收,次日開盤往往跳空高開;反之,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價以最低價位收盤,次日開盤價往往低開。
開盤後應立即察看委託盤的情況,據此研判大盤究竟會走強或走弱。一般情況下,如果開盤委買單大於委賣單2倍以上,則表明多方強勢,做多機率較大,短線者可立即跟進;反之如賣單大於買單2倍以上,則表明空方強勢,當日做空較為有利,開盤應立即賣出手中股票,逢低再補回。
二、如何做好捕捉漲停板的準備
集合競價階段往往隱含著主力資金當日運作意圖的一些信息。因此,投資者認真、細緻地分析集合競價情況,可以及早進入狀態,熟悉最新的交易信息,敏銳發現並能抓住集合競價中出現的某些稍縱即逝的機會,果斷出擊,提高漲停板的捕捉機率。
一般情況下,如果某支股票在前一交易日是上漲走勢,收盤時為成交的買單量很大,當天集合競價時又跳空高走,並且買單量也很大,那么這支股票發展為漲停的可能性就很大,投資者可以通過k線組合、均線系統狀況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在確認該股具備漲停的一些特徵之後,果斷掛單,參與競價買入。 也可以依據當天競集合價時的即時排行榜進行新的選擇,以期捕捉到最具潛力的股票,獲得比較滿意的投資效果。
投資者在對自己重點關注的股票進行分析研究集合競價情況的時候,務必要結合該股票在前一交易日收盤的時候所滯留的買單量,特別是第一買單所聚集的量的分析。這對當天捕捉漲停板能夠起到很積極的作用。
三、集合競價階段如何處理熱門股
跳空高開後,如高開低走,那么,開盤價就成為當日最高價,投資者手中如有前一交易日收於最高價位的熱門股,那么就應該在集合競價時賣出,以減少損失;如熱門股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位低於最高價,已出現回落,可以略低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價位賣出。
另外,投資者如果準備以最低價買入暴跌的熱門股搶反彈,也可以參加集合競價。因為前一日暴跌的以最低價收盤的股票,當日開盤價可能也就是當日最低價。
在集合競價中如發現手中熱門股有5%左右的升幅,且伴隨成交量放大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股,則應立即以低於開盤價賣出所持有的熱門股,以免掉入多頭陷阱被套牢。此這個時候,一般不應追漲買入熱門股。
反之,如果熱門股在集合競價時成交量略有放大,跳空缺口不大,則仍有上行可能,如又有新的利好配合,則有可能衝破上檔阻力位,可考慮在衝破阻力位後再追漲買入或待股價回檔至支撐位時再買入;如開盤價在支撐位附近,則可以立即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