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辯術原理

雄辯術原理

《雄辯術原理》是公元1996年華中師範學院教育系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昆體良。 主要論述了雄辯家的培養和教育,集中反映了昆體良教育思想的基本內容和特色。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雄辯術原理》全書共12卷,主要探討有關雄辯術的各種理論問題。上述各卷系統總結了作者一生豐富的教育實踐經驗,針對羅馬教育當時存在的各種弊端,較為全面地提出了雄辯家教育的基本原則和構想,尤為詳盡地闡明了有關教學的理論。

《雄辯術原理》把培養善良而精於雄辯術的人(即雄辯家)作為教育所要達到的基本目的。認為一個雄辯家既要擅長雄辯,通曉各種有價值的知識,具有較高的才能,同時也應具有崇高的思想、高尚的情操,成為一個善良的人。對於雄辯家來說,才能與德行是相互聯繫,缺一不可的。在一定意義上,德行比才能更為重要。

其中第1、2、3、12等卷,系統論述了雄辯家的培養和教育,集中反映了昆體良教育思想的基本內容和特色。第l卷包括前言和正文(共12章),主要分析雄辯家教育的目的、形式、過程、內容和方法。第2卷21章,系統探討了雄辯術的性質和目的,著重論述雄辯術教學的基本方法。第3卷討論雄辯術的起源、組成部分和規則。第12卷包括前言和正文11章,主要闡述理想的雄辯家所應具備的各方面素質、特別是道德品質,以及道德教育的方法。 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各部分。

作者簡介

昆體良(Marcus Fabius Quintilianus,35一100,一說為40一114或118),古羅馬帝國時期的雄辯家、教育家。

作者經歷

出生於西班牙(當時為羅馬帝國的一個行省)埃布羅河上游加拉古里斯的一個小鎮。少年時代,進入由著名文法教師里謬斯·帕利門(Remius Palaemon)在羅馬開辦的文法學校,學習拉丁文法、文學和作文等課程。以後,曾為著名律師、雄辯術教師多米提烏斯·阿弗爾(Domitius Afer)當助手。這個時期的經歷,為昆體良一生的教育活動奠定了基礎。

公元58年(一說59年),他離開羅馬,回到西班牙,主要從事律師工作,同時講授雄辯術。公元68年,他隨當時的西班牙總督、不久成為羅馬皇帝的伽爾巴(Galba)重返羅馬。公元70年,是昆體良一生教育活動的重要轉折點。這一年,羅馬皇帝維斯帕西安(Vespasianus)在羅馬歷史上首次開辦了由國庫支付薪金的國立雄辯術學校,包括一所拉丁語雄辯術學校和一所希臘語雄辯術學校。昆體良受命主持拉丁語雄辯術學校,從而成為羅馬教育史上第一位公職教師,直到公元90年退休,前後長達20年之久。在教授雄辯術的同時,他兼操律師業務,這使他有可能以當律師的豐富實踐經驗充實教學內容,使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起來。公元90年以後,他主要從事著述,一度曾擔任多米提安(Domitian)皇帝兩個侄外孫的家庭教師,並因此被封贈執政官的榮譽稱號。

人物成就

在古羅馬教育史上,昆體良是最負盛名、影響最大的教育理論家和教育實踐家。他從理論上系統總結了羅馬學校教育的實踐經驗,提出了較為完整的教育思想,對羅馬教育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對後世特別是西歐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的教育實踐和教育理論研究,產生了廣泛、深刻的影響。

主要著作

昆體良的主要著作有:《雄辯術原理》、《論羅馬雄辯術衰落的原因》等。此外,在他生前,他的學生未經他本人的同意,整理,出版過他的一部分講義和兩卷法庭辯護詞。但僅有《雄辯術原理》一書傳世。

詳細信息

《雄辯術原理》(Institutio Oratoria),又譯作《雄辯家的教育》、《演說術原理》、《論雄辯術的培養》等。該書寫作於公元91一94年間,公元96年正式出版,約65萬字。原書用拉丁文寫成,從近代以後,先後被譯成英、法、德、俄等多種文字。僅英譯本就有若干種,其中較為著名的是斯邁爾(W.M.Smail)的節譯本《昆體良論教育》,英國牛津大學1938年出版。還有巴特勒(H·E·Butler)的全譯本,倫敦威廉·哈涅曼出版社1921年出版。

漢譯版本

1982年,任鍾印教授從英文節譯本將該書譯成中文,以《雄辯術原理選譯》為書名,由華中師範學院教育系內部刊行。1989年,中譯者對原譯文作進一步修訂、擴充,改書名為《昆體良教育論著選》,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列入《外國教育名著叢書》正式出版,計187頁,約18萬字。

基本內容

論教育目的

《雄辯術原理》把培養善良而精於雄辯術的人(即雄辯家)作為教育所要達到的基本目的。認為一個雄辯家既要擅長雄辯,通曉各種有價值的知識,具有較高的才能,同時也應具有崇高的思想、高尚的情操,成為一個善良的人。對於雄辯家來說,才能與德行是相互聯繫,缺一不可的。在一定意義上,德行比才能更為重要。這是因為,雄辯術是一門高尚的學問,它的主要任務是宣揚正義和德行,指導人們趨善避惡。雄辯術應當是為真理為正義而戰的戰士手中的武器,而不應成為強盜手中的工具。一個雄辯家如果不去為正義辯護而為邪惡辯護,雄辯術本身就成為有害的東西,雄辯術的教育也就成為多餘的了。真正的雄辯家應當是堅持真理、申張正義的人。因此,雄辯家首先應當是一個有道德的、善良的人。

所謂善良的人,就是明智和具有判斷力的人。這種人能夠正確地區別善惡、真偽,並根據自己的判斷而趨善避惡,遵循法律和正義的要求而進行活動。善良的人還必須拋棄心中的一切雜念,專心向善。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掌握雄辯術和成為雄辯家所必需的有價值的知識,才能真正成為完善的雄辯家。

由於道德品質在實現教育目的中的重要作用,《雄辯術原理》主張把道德原理作為學校的主要課程。通過這門課程的學習,使學生獲得正義、善良、節制、剛毅、機智等品質,成為一個有德行的人。

顯然,《雄辯術原理》的作者對“雄辯家”的含義,是有其獨特的理解的。它既不同於古希臘智者所培養的能言善辯之士,也不同於羅馬思想家西塞羅所理想的雄辯家,它的意義更為廣泛,並不以擅長辯論或演說為限。正如本書作者所說:“我所要培養的人是具有天賦才能、在全部自由學科上都受過良好教育的人,是天神派遣下凡來為世界爭光的人,是前無古人的人,是各方面都超群出眾、完美無缺的人,是思想和言論都崇高聖潔的人。”

論教育作用

《雄辯術原理》充分肯定了教育的巨大作用。認為大多數人都具有基本相同的天資稟賦,都能敏捷地思考、靈敏地學習。真正天生愚魯而不可教的人,是極為少見的。因此,人生而具有某種“可教性”,這是教育可能對個人發展施加重要影響作用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人生而具有的天賦才能,僅僅是個人多方面發展的一種可能性。天賦才能的發展有賴於不斷的實踐,更有賴於良好的教育。一個天資聰慧的兒童,如果在成年以後無所作為,那就說明,他所缺少的並不是稟賦,而是教育。雄辯家的教育也是如此。一個完美的雄辯家,並不是由其天性造成的,而主要是由良好的教育造就的。昆體良尤為強調教育在個人道德品質形成中的重要作用。認為個人的稟性雖然對其道德面貌也會產生一定作用,但這種作用並不能直接決定人的善良與否。只有通過教育,個人才會形成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因此,在個人的發展中,教育具有最為重要的作用。

在對教育作用的闡述中,《雄辯術原理》深刻揭示了教育與天賦的相互關係。認為教育對發展個人天賦才能所起的促進作用,並不是絕對的。教育的這種作用,應當以人的自然本性為基礎,應當遵循教育對象的天性。首先,教育工作應根據教育對象的天賦、才能和志趣而進行。兒童的稟賦、愛好、智力各有不同,教育工作應當根據每個人的特點,運用不同的教育方法,選擇適合個人志向的學習內容,使每一個人的獨特才能和傾向,都得到充分的發展。只有這樣,教育工作才會真正取得良好的效果,發揮其作用。其次,教育者應當深入研究兒童的年齡差異,研究不同年齡兒童的接受能力,以避免教育工作的主觀任意性和盲目性。總之,教育應當與人的天性密切結合,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在這一點上,昆體良不僅繼承了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的思想,而且根據自己豐富的教育經驗,進一步充實、發展了教育要適應人的天性的思想。

論教育過程

為了實現培養完美的雄辯家的教育目的, 昆體良提出了一個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的教育過程,主要包括四個階段:親職教育、初級學校、文法學校和雄辯術學校。

1.親職教育。昆體良高度重視早期教育,極力主張從嬰幼兒時期就開始對兒童進行道德教育和知識教育,進行語言能力的培養。並認為早期教育對人一生的教育都具有深刻的影響。

早期教育的主要形式是親職教育,主要的教育者是父母、家庭教師和保姆。由於兒童年幼無知,容易接受周圍各種人的影響,因此,不僅兒童的父母和教師應當博學多識、品行端莊,而且保姆也必須是品質好,言談合禮、受過教育、談吐清楚的人。為此,應當謹慎地選擇教師和保姆。

親職教育的主要內容是道德教育和知識教育。對嬰幼兒的道德教育,主要不是依靠道德規範的講授,而是通過父母、教師和保姆的積極影響來進行的。昆體良反對當時流行的認為7歲以前兒童不宜學習知識的觀點,認為兒童學習講話的時間,就是知識教育開始的時間。圍繞著雄辯家培養這一中心目的,早期知識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希臘文、拉丁文、書寫、閱讀等。昆體良尤為強調兒童語言能力的培養。

昆體良雖然高度重視早期教育,但他同樣強調應充分考慮兒童的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反對揠苗助長。主張早期教育應當使兒童感到快樂,養成對知識的熱愛和興趣,從而使早期教育真正成為學校教育的良好基礎。

2.初級學校。在昆體良所處的時代,羅馬貴族階層流行的習慣是聘請家庭教師教育自己的子弟,而不是把孩子送到學校學習。針對這種情況,昆體良堅決主張兒童成長到一定的年齡,必須進入公立學校。他詳盡論證了學校教育的優越性。認為學校不會出現對學生的溺愛、嬌慣,受過學校教育的學生能夠避免孤傲、離群索居的習性,學校教育有助於激勵學生的學習和思考,有助於培養和發展兒童之間的友誼,有助於養成兒童參加社會生活的習慣和能力。

初級學校的教育屬於啟蒙性教育,它的主要教學內容是閱讀、書寫,同時進行道德教育,以培養學生無私、自治等品德。

3.文法學校。學生在初級學校學習一定的時間、獲得必要的知識和技能之後,就進入到文法學校。文法學校的主要任務是為雄辯術教育作直接的準備。因此,文法學校開設的課程大多與雄辯術直接相關,如文法、音樂、幾何、天文、哲學以及希臘語、拉丁語等等。其中文法是最主要的課程,它包括兩個部分,即正確說話的藝術和正確書寫的藝術,這二者又以廣泛的閱讀為基礎。閱讀的內容包括古希臘、羅馬的文學、道德和哲學著作。昆體良尤其強調讓學生閱讀英雄史詩,以便用英雄的崇高精神激勵學生。他同樣重視音樂教學的重要性,認為音樂既可以陶冶情操、養成高尚的品質,又可以使雄辯家更好、更有效地表達思想,影響聽眾。

4.雄辯術學校。雄辯術學校是直接培養雄辯家的機構。因此,雄辯術理所當然地成為雄辯術學校的核心課程。但是,為著更好地掌握雄辯術,學生還應當學習與雄辯術相關的廣泛知識,其中主要包括:辯證法(邏輯)、倫理學、物理學(自然哲學)。學習辯證法,是為了掌握詞語的確切含義,懂得如何下定義、如何進行推理,這些對於雄辯家都是不可缺少的。學習倫理學,有助於明辨是非、分清善惡,從而使雄辯家真正能夠主持公道、匡扶正義。學習物理學,是為了了解自然變化的客觀規律,以洞察萬事萬物的本性和必然性。與雄辯家的教育目的相聯繫,雄辯術學校應把道德教育作為重要內容,以使學生逐步養成各種美德。

教學理論

《雄辯術原理》一書中最有價值、影響最大的是關於教學理論的主張,大致可以概括為兩個相互聯繫的部分。

1.教學組織形式。在世界古代教育史上,普遍採用的教學組織形式是個別教學。與此不同,昆體良提出了分班教學的構想。他主張把學生分成班組,在同一時間,由教師對全班組、而不是對個別學生進行教學。認為實行這種教學組織形式,不但教師一次可以教許多學生、節省時間與精力,而且學生也可以在與其他同學的共同學習和交往中,接受良好榜樣的影響,從教師對別人的批評和表揚中,受到警惕和鼓勵。這些優越性是個別教學所無法比擬的。

在強調集體教學的同時,昆體良注意到因材施教的問題。認為教師在面向班級進行教學的時候,同樣要了解學生的能力、個性特點和傾向,根據學生的具體情況,揚長補短,長善救失。

2.教學原則與方法。在教學的原則與方法上,昆體良的一個重要見解是反對體罰。在古代國家的教育中,體罰是非常普遍的方法。而昆體良則主張廢除體罰,認為體罰是對兒童的凌辱,會使兒童心情壓抑、沮喪和消沉,對兒童的成長產生非常消極的後果。與此相聯繫,他強調運用獎勵的方法,認為對兒童(尤其是那些脆弱或缺乏自信心的兒童)加以讚揚、給予榮譽,能夠起到激勵的作用,促進兒童的發展。

昆體良提出了教學應當適度的原則。認為一個優秀的教師要在深入觀察、了解學生的個性及能力的基礎上,節制自己的力量,俯就學生的能力。既要避免要求學生做力不能及的事,又不可讓學生放棄力所能及的課業。教師所傳授的知識內容的份量應當與學生的接受能力相適應,以防止學生的負擔過重。這個原則可視為近代教學量力性原則的萌芽。

為防止學生因學習負擔過重而造成的疲勞,昆體良主張學習與休息相間,使學生的精力得以恢復,更愉快地進行學習。為此,在學習間隙,可讓學生進行有節制的遊戲活動。防止學生疲勞的另一個方法是更換課業,使不同課程的學習交替進行。

昆體良主張教學應當明白易懂。他認為,在教學過程中,教師絕不能故弄玄虛,絕不能裝腔作勢以抬高自己,而應當簡潔、明了地講授知識。只有這樣,學生才易於接受,並牢記不忘。

昆體良強調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當經常向學生提出問題,促使學生積極思考,從而提高教學的效果。另一方面,他主張在必要的時候,應當讓學生自己動腦筋、想辦法,解決學習中遇到的一些問題,培養學生的獨立性,以防止事事依賴別人的壞習慣。只有這樣,才能逐步培養學生思想的創造性。因此,教學的任務,不僅在於傳授各種知識,而且還在於養成獨立的判斷力、創造性以及其他各種能力。

論教師

昆體良高度重視教師的作用,認為要做好教育、教學工作,要培養完美的雄辯家,教師是至關重要的。正因為如此,教師應當具有全面的素質。

首先,教師應當是才德俱優、即言即行的人。昆體良認為,教師的道德面貌對學生的影響很大,教師自身所具有的高尚品德能防止學生的行為流於放蕩;相反,教師的行為失檢,就會對學生產生有害的影響。因此,一個優秀的教師,首先必須是道德高尚,行為端莊的人。

其次,教師應當具有廣博的知識,應當是公認有學識的人。只有這樣的教師,才能真正履行教師的職責,培養出完美的雄辯家。

第三,教師應當熱愛學生,能夠以父母般的感情對待學生。昆體良認為,教師對待學生的態度,應當是和藹的,又是嚴峻的。但和藹不等於放縱,嚴峻並不意味著冷酷。教師應耐心工作,既不對學生髮脾氣,也不縱容學生。

第四,教師既應熟悉所教學科的內容,又能熟練地運用教學方法。只有深刻理解所教學科的內容,教師才可能有效地教學。也只有運用良好的教學方法,教師才能夠使教學內容更好地為學生所接受。

第五,教師應當深入了解學生的心理特徵、個性、才能和傾向,更有針對性地組織教學。為此,教師應當經常、深入地觀察學生的言語、行為和活動。

書籍流傳

由於戰爭等各種原因,從西羅馬帝國滅亡(公元476年)以後,《雄辯術原理》全本一直被認為失傳了,後人只能從該書的片斷和其他文獻中,窺知昆體良的教育理論。直到1418年,才被義大利學者波齊奧·布拉秋利尼(Poggio Bracciolini)重新發現。經過人文主義學者的注釋、宣傳,《雄辯術原理》在義大利、德國、荷蘭、法國等國,立即引起極大的反響,得到了普遍的高度評價。昆體良的教育學說因而成為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教育的重要思想來源,對當時幾乎每一位人文主義教育家,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馬丁·路德、夸美紐斯等人的教育理論,同樣受到來自昆體良的有益啟示。直到19世紀,《雄辯術原理》仍受到廣泛的讚譽,英國著名思想家穆勒(J·S·Mill)稱之為“整個文化教育領域中古代思想的百科全書”。

主要優點

昆體良被公認為是西方教育史上的偉大教育家,是第一位教學理論家和教學法專家。他的《雄辯術原理》是第一部系統闡述教學理論的著作。

它的主要優點可概括為三點:

(1)系統地總結了古希臘、羅馬學校教育、教學的實踐經驗,使之上升到理論高度,從而為整理、繼承、發展人類優秀的教育遺產作出了重要貢獻。(2)根據自己一生的實踐經驗,提出了一系列有價值的教育、特別是教學的原則、方法,從而豐富了人類對教育和教學活動的認識。(3)所提出的關於重視早期教育、關於班級教學、關於教學量力性的原則、關於重視對兒童心理的研究,以及關於教師素質的要求等主張,深刻揭示了教學過程中的普遍規律,對西方教學理論的發展,具有重要的貢獻。有些見解,直到今天仍然具有現實意義。

主要缺點

《雄辯術原理》客觀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偏重於教學問題的探討,對於教育基本理論問題的分析則相對薄弱。由於這個原因,作者分析教育目的、教育作用等問題時,更多地是從教育與個人發展的相互關係的角度,而較少從教育與社會相互關係的角度進行探討。這一點明顯不如柏拉圖的《理想國》、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學》。這多少影響了該書的價值。此外,作者對教育、教學問題的見解,更多的是一種經驗的具體陳述,缺乏嚴密的理論論證和抽象。這些缺陷或許與羅馬帝國的專制統治以及羅馬人重實際、輕思辯的民族心理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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