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縣工信局

二、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商務運行態勢,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商務應急管理、生產安全工作。 十二、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縣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落實考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簡介

隴縣工信局職能
根據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隴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隴縣中小企業促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隴政辦發【2010】65號)檔案精神,隴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隴縣中小企業促進局)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工業(含國有、集體、民營、非公有制工業企業和中小企業,下同)、商務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落實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質量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工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商務運行態勢,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商務應急管理、生產安全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負責全縣技術改造項目的投資管理,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有關重大項目,推動全縣信息服務業和新型產業發展。
五、貫徹落實有關行業政策,組織實施行業規劃;負責對全縣各類經濟成份的工業、商業企業巨觀管理和行業指導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研究提出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對全縣工業、商務企業發展的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
八、指導商貿物流業、餐飲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流通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和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九、培育完善城鄉市場體系,規劃、指導物流園區、批發市場、縣城商業網點和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體系建設工程。
十、承擔生豬定點屠宰行政管理責任;建立商務領域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誠信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負責特殊流通行業的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商品供求狀況,分析市場運行態勢、發布商品供求信息;負責重要日用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市場和煤炭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縣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落實考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綜合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鐵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和主體工程設計、施工和投產使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全縣對外貿易和招商引資的具體政策和配套措施,負責對外貿易與招商引資統籌協調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和企業參加經貿洽談活動,組織協調招商引資項目。
十六、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七、承擔全縣網路相關信息的安全責任,負責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有關重要事項。
十八、負責聯繫駐隴省、市企業,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在隴的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協調縣內電信資源分配管理,保障重要通信。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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