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隨身銀行是指銀行客戶在中國銀行系統內非開戶行,使用“隨身銀行”專用憑證,辦理簽發銀行匯票、轉賬代收付、匯兌、委託收款、現金代收付等業務的結算組合產品。
特點
1.客戶在非開戶行享受與開戶行同樣的服務;
2.使用專用憑證,一種憑證可申請多項業務。
適用範圍
單位客戶在境內同省非開戶行辦理各種款項結算時,可使用隨身銀行產品。目前該產品在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開辦。
業務範圍
簽發銀行匯票
轉賬代收付
匯兌
委託收款
現金代收
現金代付
申請條件
1.申請辦理隨身銀行業務的客戶應資信狀況良好無不良記錄,符合開辦地中國銀行月均存款起點要求;
2.客戶與中國銀行簽訂服務協定。
辦理流程
1.現金代收業務
①客戶選擇省內經授權開辦業務的機構繳存現金;
②經辦行收妥現金,向客戶收取費用;
③經辦行將收費憑證、金融發票交付客戶。
2.現金代付業務
①客戶填寫《隨身銀行支付憑證》,簽章後提交省內經授權開辦業務的機構;
②經辦行審核無誤後,配付現金給客戶,將一聯《隨身銀行支付憑證》、收費憑證等交付客戶。
3.轉賬代付業務
①客戶填寫《隨身銀行支付憑證》,簽章後提交省內經授權開辦業務的機構,辦理收款人為省內對公通存通兌業務結算賬戶的轉賬業務;
②經辦行審核無誤後,辦理轉賬,向客戶收取費用;
③經辦行將一聯《隨身銀行支付憑證》、收費憑證等交付客戶。
4.匯兌業務
①客戶填寫《隨身銀行支付憑證》,簽章後提交省內經授權開辦業務的機構辦理匯款;
②經辦行審核無誤後匯出匯款,向客戶收取費用;
③經辦行將一聯《隨身銀行支付憑證》、收費憑證等交付客戶。
5.銀行匯票業務
①客戶填寫《隨身銀行支付憑證》,簽章後提交省內經授權開辦業務的機構辦理銀行匯票;
②經辦行簽發銀行匯票,向客戶收取費用;
③經辦行將一聯《隨身銀行支付憑證》、收費憑證等交付客戶。
6.票據委託收款業務
①客戶填寫委託收款憑證,簽章後連同票據提交省內經授權開辦業務的機構;
②經辦行審核無誤後向付款行寄出委託收款憑證及所附單證;
③委託款項收妥後,經辦行通過轉賬通存方式存入收款人賬戶。
提示
1.客戶在交易行使用隨身銀行專用憑證時,應選擇電子驗印或通用性支付密碼系統作為驗證方式。
2.對於工資取現業務,原則上請客戶在基本賬戶開戶銀行辦理。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與開戶銀行約定,指定在開戶銀行以外的一家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