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研究擬定地方性衛生規章、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縣縣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研究制定全縣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規劃及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三)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危害嚴重的疾病及防治規劃和防治措施,組織開展對重大疾病和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制定全縣監督監測傳染病名錄。
(四)負責全縣醫療行政管理,研究指導全縣醫療機構運行機制的改革;實施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於醫療質量標準、技術標準、服務規範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五)依法監督管理全縣輸血工作;管理全縣臨床用血質量。
(六)依法制訂全縣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全縣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和婚前保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七)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工作和全縣食品、環境、職業、放射、公共場所飲用水及學校衛生工作,組織制訂全縣食品、化妝品等與健康相關產品的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執行,對相關廣告進行審批管理。
(八)研究擬定全縣重點醫學科技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制定全縣醫學繼續教育的規劃、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組織醫藥衛生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衛生專業技術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衛生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縣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制定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全縣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
(十一)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組織、實施及綜合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縣醫療救護工作,組織調度全縣的衛生技術力量,會同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政工科
2、財務審計科
3、醫政科
4、疾病控制科
5、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6、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下屬機構
1、隨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隨縣衛生監督局
3、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4、隨縣人民醫院
5、隨縣第二人民醫院
6、隨縣中醫醫院
7、隨縣高城鎮衛生院
8、隨縣殷店鎮中心衛生院
9、隨縣草店鎮衛生院
10、隨縣小林鎮衛生院
11、隨縣淮河鎮衛生院
12、隨縣萬和鎮中心衛生院
13、隨縣吳山鎮衛生院
14、隨縣唐縣鎮中心衛生院
15、隨縣尚市鎮衛生院
16、隨縣安居鎮衛生院
17、隨縣新街鎮衛生院
18、隨縣�潭鎮衛生院
19、隨縣三里崗鎮中心衛生院
20、隨縣柳林鎮衛生院
21、隨縣均川鎮衛生院
22、隨縣萬福店辦事處衛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