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蘭市衛生局

(五)制定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六)舒蘭市衛生進修學校主要職能職責:負責全市衛生系統的科研、科教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職能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依法組織實施醫改及國家、省和吉林市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四) 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制定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六)負責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鄉鎮街及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管理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衛生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執行國家、省和吉林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政策、規範、標準的管理;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 制定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一)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實施國家、省和吉林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市級以上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
(十四) 承擔全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具體工作。
(十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孫德成
主持局黨委和衛生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和領導班子建設等工作。
分管:局人秘科、計財科,兼管局行政審批辦公室。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董立軍
主持局黨委日常工作和紀委工作,負責局機關建設及全系統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政行風建設、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婦幼保健、招商引資及項目建設、勞動保障、信訪、四防安全、綜合治理、局包鄉(包村)、計畫生育、檔案、保密、政法(普法)、老幹部以及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工作。
協助書記、局長分管:局人秘科、黨委辦公室、社區衛生服務管理辦公室、老幹部辦公室、信訪監督科、工會委員會、團委、女工委員會及婦幼保健所(院)。
黨委委員、副局長耿玉奇
負責醫政(含醫療安全)、醫改、醫管(含社會醫療和農村衛生等醫療機構的業務管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醫療救援、衛生科研科教、中醫藥管理、繼續醫學教育、紅十字事業及相關衛生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等工作,完成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協助局長分管:局醫政科、中醫藥管理科、新農合管理辦公室、紅十字會、醫改辦公室、應急辦公室。
黨委委員、副局長梁德國
負責愛國衛生、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含打擊非法行醫等醫療衛生市場的監督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及相關衛生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等工作。完成隨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協助局長分管:局疾控與衛生監督科、愛衛會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打非辦公室、地方病辦公室、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和結核病防治所,兼管局應急辦公室。
黨委組織委員吳曉春
具體負責局黨委組織工作。
黨委宣傳委員孟威
具體負責局黨委宣傳工作。
黨委紀檢委員、紀委副書記姜麗霞
具體負責局黨委和紀委紀檢及局行政監察工作。

機構

(一)人秘科
綜合協調處理局機關政務、事物性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檔案、保密、安全保衛、提案議案處理、外事管理工作和局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衛生系統的人事勞資管理、工資福利、機構編制、法人登記、衛生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及職稱考試資格審查和技術工人等級考核確認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衛生系統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管理、綜合治理、工會、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系統行政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綜合協調和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網站群等工作;負責局包鄉、包村等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黨委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監督和指導衛生系統各級黨組織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組織建設;加強衛生系統黨組織建設,負責黨委直屬各支部(總支)黨員的教育、管理、考核和組織發展工作;負責貫徹執行紀檢、監察部門部署的工作任務及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督導和指導黨委直屬各支部(總支)開好黨員民主生活會,加強對黨政幹部、黨員和民眾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的宣傳報導工作;綜合協調組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及女工委等群團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按照要求獨立完成所負責的工作;按時足額完成黨費的收繳工作,落實局黨委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監督科
組織、綜合協調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結核病防治所以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預防控制各類傳染病、慢病發生和流行的方針、政策,有效地遏制各類傳染病的爆發和流行;會同疾病防治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流行病學調查、樣品採集、檢驗工作;會同協助市疾控中心、結核病防治所按時限和質量要求做好項目單位的管理;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逐步提高全民的健康素養;會同市衛生監督所做好場所衛生、職業和射線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醫療衛生市場、消毒和傳染病的監督執法和管理;會同打非辦和衛生監督所及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市場監督執法活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按照市政府法制部門要求,做好執法委託、檔案備案等項工作;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我市醫療市場布局的要求,會同行政審批辦公室為局行政審批領導小組當好參謀,及時組織局機關有關科室研究完成行政審批各項任務。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計財科
擬定全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定全市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規劃並監督管理;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農村合作醫療、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的建議;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吉林市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以及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負責全市衛生系統的財務管理、收支兩條線管理及基本藥物平台結算、會計核算、審計監督、統計網路直報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擬定全市衛生基本建設項目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衛生統計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醫政科
貫徹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政策,負責全市醫政管理工作,對醫療衛生單位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和檢查指導;負責國家基本藥品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調查、處理轄區醫療機構的醫療糾紛;負責農村衛生管理;負責衛生科研科教工作,對全市衛生技術人員(包括鄉村醫生、個體醫生護士)繼續醫學教育工作,並負責考核、註冊,核發執業證書等業務工作;在局行政審批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會同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個體醫療機構、農村衛生室人員執業資質審核、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護理工作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工作;負責院內感染控制工作;負責醫療機構藥品、血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徵兵、招生體檢、醫療廣告審核、義診活動的登記備案;完成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中醫藥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市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和執行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落實中醫藥人員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指導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養工作;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中醫醫療廣告的審核;完成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愛衛會辦公室
貫徹上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市愛國衛生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鞏固和創建衛生城市、衛生鄉(鎮)和衛生村(屯)工作;組織全市城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廣大職工、幹部和全市人民開展以清髒治亂、治理環境為主要內容的愛國衛生運動;組織開展全市城鄉除四害活動;深入開展全市農村改水改廁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政策法規,組織實施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管理辦法;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預、決算,協助組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籌集;負責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員資格的審核工作;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帳目的管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工作站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參合人員外出轉診辦理轉診、審核、報銷工作;
負責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原始憑證的立卷歸檔,及時填寫統計報表並上報;執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根據運行情況及時調整有關政策,為省、市提供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信息及資料;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九)社區衛生服務管理辦公室
依法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和項目服務實行準入管理;負責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準入的技術評審;負責擬定社區衛生服務管理制度、項目內容、項目服務規範、項目考核標準;負責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質量、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指導、績效考核評估和日常管理,並對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考核;會同財務科室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的預算、決算、撥付和服務經費使用監管;負責制定社區工作年度工作計畫,及時總結分析評估社區年度工作情況;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婦幼衛生工作年度計畫,落實全市婦幼衛生工作,及時總結分析年度婦幼衛生工作情況;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國家、省市關於衛生和中醫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及綜合協調衛生和中醫藥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檢驗、檢測、審核、論證、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衛生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一)醫改辦公室
負責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工作,制定起草醫改相關檔案、方案,貫徹落實並組織實施和完成省、市醫改年度及階段性工作任務;加強與省、市醫改辦的溝通聯繫和協調,及時匯報和報送我市醫改的工作情況;協調調度縣本級醫改各成員單位及局內各科室醫改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督導市醫改領導小組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編報醫改工作信息。
(十二)應急辦公室
根據《舒蘭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負責重大突發事件醫療救援和傳染病防控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負責擬訂本部門各種應急工作預案,並負責指導、督促檢查落實情況;指導各單位組建突發事件應急專業隊伍,並組織應急知識培訓、演習;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的綜合、分析、上報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衛生行政部門辦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十三)紅十字會辦公室
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開展備災和救災工作,依法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及時向災區民眾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和衛生知識的宣傳;組織民眾參加意外傷害和自然災害的現場救護工作;戰時參與醫療救護活動;開展無償獻血宣傳動員工作,推動無償獻血工作的開展;組織會員、志願者開展社會服務、宣傳培訓、募捐救助等活動;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依法開展募捐活動,在公共場所設定紅十字捐贈箱並進行管理;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宜。
(十四)信訪監督科
對本系統基層單位的信訪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監督和管理;定期研究、分析我系統的信訪工作,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組織開展信訪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實施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提高信訪工作水平;宣傳信訪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信訪人員提供相應的諮詢服務;每月定期排查系統內各類信訪矛盾糾紛隱患,逐件落實責任,及時予以化解;實行信訪月報制度,要求各基層單位每月20日前上報當月信訪隱患排查情況;做好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敏感時期的信訪重點隱患排查工作,切實落實好案件的解決、穩控措施,確保在重大節日和國家及省市“兩會”期間,本系統不出現進京、進省、進吉林市越級上訪事件;完成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五)地方病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方案,並組織實施。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地方病防治工作方針、政策,在上級專業部門的指導幫助下,開展以布病、碘缺乏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為主的地方病防治知識的社會宣傳,逐步提高全民防治意識;在上級專業部門的指導下,深入農村認真組織開展各類地方病摸底調查、篩查和登記建檔工作;積極協調財政、水利部門為大骨節病患區開展農村改水,從根本上改善大骨節病區居民飲水水質;完成上級黨委、政府以及專業部門臨時交辦的事宜。
(十六)打擊非法行醫辦公室
會同衛生監督所組織基層醫療機構的市場監管機構開展轄區內醫療市場的現狀調查、登記和建檔工作,從根本上掌握全市非法醫療機構和合法醫療機構的數量;在市政府打擊非法行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各成員部門開展醫療市場監管和聯合執法活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建立健全和完善醫療市場監管的長效機制,逐步配齊配強衛生監督管理人員,淨化我市的醫療市場環境。
(十七)工會委員會
在局黨委的領導下,組織本系統職工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它形式,參加單位里的民主管理及民主監督;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組織本系統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等活動,做好勞動模範和有關先進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文化科學技術等業務知識,開展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協助和督促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發展工會積極分子隊伍,督促系統內各單位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督促各單位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管理好工會的財產,促進工會的事業的發展。
(十八)團委
在局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全系統共青團工作,制定局團委工作計畫,指導、檢查各醫療衛生單位共青團工作;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政治學習,提高全體團員青年的政治思想覺悟和理論水平;開展衛生系統“青年文明號”和“青年崗位能手”的爭創活動;結合青年特點,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文體活動和青年志願者活動;抓好團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各單位團組織推優入黨、發展團員、退團等項工作;督促各基層組織做好團費的收繳工作;完成上級團組織及局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女工委
在局黨委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男女平等;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指導衛生系統廣大婦女發揚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積極參加精神文明建設,提高自身素質;積極組織廣大婦女開展有益的活動,促進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健全完善婦女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組織衛生系統的婦女積極參加市委、市政府的各項活動;加強與社會各界的溝通聯繫,參與各界對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維護,為婦女兒童辦好事、辦實事;關注並研究涉及婦女切身熱點、難點的問題,及時向黨委提出婦女的合理意願與要求。

直屬單位

市直醫療衛生單位
(一)舒蘭市人民醫院
主要職能職責:舒蘭市人民醫院為我市唯一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的二級甲等標準化綜合性醫療機構,是北華大學醫學部教學醫院,吉林大學第三臨床醫院協作醫院,衛生部、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世界衛生組織指定的愛嬰醫院之一,舒蘭市公安局創傷指定醫院,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壽保險、平安保險定點醫院。醫院設有: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中醫科、皮膚科、傳染科、麻醉科、預防保健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等臨床科室。
(二)舒蘭市中醫院
主要職能職責:舒蘭市中醫院是我市集醫療、教學、科研、康復、保健於一體,以中醫為主的二級乙等醫療機構。開展門診、急診、住院等綜合醫療服務,突出中醫特色,是我市中醫藥行業的龍頭醫院。承擔全市人民的醫療、預防保健、健康指導工作,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壽保險、大地保險定點醫院和交通肇事等部門的指定醫院。醫院開設:中醫內、外、婦、兒科,西醫內、外、婦、兒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預防保健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專科有:心腦血管科、糖尿病科、胃腸專科、針灸推拿理療科、乳腺科、結石科、肝膽腎病專科。
(三)舒蘭市衛生防疫站(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
主要職能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地方病防治、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和公共衛生的監督執法和監測工作,提高疾病預防控制、醫療市場監管、衛生監督執法水平及監測的技術和管理水平,確保向社會提供良好的就醫環境和公正、科學、可靠、準確的檢測數據。
(四)舒蘭市婦幼保健所(院)
主要職能職責:婦幼保健機構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婦女兒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提供婦女保健、兒童保健、生殖健康等技術服務,開展婦女保健、生殖健康的科學研究、健康教育培訓和婦幼衛生信息監督等而設立的專業機構。
婦幼保健工作堅持“以保健為宗旨,以保障生殖健康為目的,保健和臨床相結合,面向群體、面向基層和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全市婦幼保健工作負有指導、監督和管理的職責。
(五)舒蘭市結核病防治所
主要職能職責:負責結核病預防控制、結核病人的治療督導和歸口管理,卡介苗預防接種、結核病統計監測、網報、結核病的業務培訓,對全市結核病防治工作負有指導、監督和管理的職責。
內設結核病門診、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預防保健科。
(六)舒蘭市衛生進修學校
主要職能職責:負責全市衛生系統的科研、科教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內設有辦公室、財務室、教務科、學生科、總務科。
鄉鎮街醫療衛生單位
(一)十九家鄉鎮衛生院
舒蘭市溪河鎮中心衛生院、舒蘭市白旗鎮中心衛生院、舒蘭市法特鎮中心衛生院、舒蘭市亮甲山鄉衛生院、舒蘭市朝陽鎮衛生院、舒蘭市平安鎮中心衛生院、舒蘭市水曲柳鎮衛生院、舒蘭市小城鎮衛生院、舒蘭市上營鎮中心衛生院、舒蘭市開原鎮中心衛生院、舒蘭市開原鎮青松衛生院、舒蘭市七里鄉衛生院、舒蘭市七里鄉鳳凰衛生院、舒蘭市新安鄉衛生院、舒蘭市金馬鎮衛生院、舒蘭市天德鄉衛生院、舒蘭市天德鄉慶豐衛生院、舒蘭市蓮花鄉衛生院、舒蘭市新安鄉榆樹溝衛生院
(二)五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舒蘭市南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舒蘭市環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舒蘭市北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舒蘭市吉舒第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舒蘭市吉舒第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三)鄉鎮街醫療衛生單位主要職能
為轄區居民提供預防保健、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村級衛生人員培訓。受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委託,承擔公共衛生管理職能,向其覆蓋地提供包括疾病控制、婦幼保健、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協助局衛生監督科和衛生監督所對轄區行使醫療市場監管職責。其中南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環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北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吉舒第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吉舒第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承擔城市轄區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