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房地產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全市房地產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規定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二、指導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及曾都區範圍內房屋權屬登記發證、房屋產籍資料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房屋產權糾紛仲裁。
四、負責房地產開發市場、房屋交易市場、物業管理市場、房地產中介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和規範;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房屋拆遷單位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對城市規劃區內已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公共安全內容實施綜合驗收。
五、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和配套政策的擬定和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六、負責城市房屋拆遷、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的監督管理及房屋拆遷安全監督;負責城市房屋租賃、國有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負責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的歸集和管理。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房地產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開發利用;負責房地產業執業資格管理,統籌組織協調行業人才培訓。
八、依法按程式查處房地產業和城市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二級單位有市房產市場管理所、市行政服務中心房產分中心、房屋安全鑑定所、白蟻防治研究所、經濟適用房開發公司、城區房管所、住宅經營公司、住宅合作社、拆遷事務所、白雲湖公司。
內設機構
物業管理科
房改科
業務科
綜 合 科
單位地址
地址:烈山大道1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