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森林公安局

隆回縣森林公安局(加掛隆回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為縣林業局和縣公安局雙重管理的正科級行政機構,黨政工作以縣林業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縣公安局管理為主。 (1)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民警警籍,承擔全縣森林公安領導幹部協管、警銜和立功受獎申報工作,組織實施森林公安教育培訓、警務督察工作。 (3)編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裝備、基礎設施建設,監督專項資金使用落實情況。

隆回縣森林公安局(加掛隆回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牌子),為縣林業局和縣公安局雙重管理的正科級行政機構,黨政工作以縣林業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縣公安局管理為主。
1、主要職責
(1)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民警警籍,承擔全縣森林公安領導幹部協管、警銜和立功受獎申報工作,組織實施森林公安教育培訓、警務督察工作。
(2)負責組織打擊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的統一行動和專項治理,指導、督促、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重大案件,指導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編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裝備、基礎設施建設,監督專項資金使用落實情況。
(4)協調、組織、管理全縣森林火災防範和應急處置,掌握全縣森林防火信息,負責縣森林火災應急物資的儲備、調劑等工作,組織、指導調度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開展森林防撲火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監督、指導全縣開展森林防火工作。
(5)承辦縣林業局、縣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內設機構
隆回縣森林公安局內設綜合股、法制股兩個股室;森林消防大隊、刑偵治安大隊和金石橋、花門2個基層派出所,均為副科級機構。
3、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隆回縣森林公安局專項編制25名,其中局機關13名,基層派出所12名;核定局長、政委(林業局長兼)職數各1名,副局長職數2名(其中1名副局長兼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副政委兼政工室主任職數1名,直屬大隊副科級職數2名、基層派出所副科級職數4名;正股級領導職數2名。
核定機關後勤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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