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

5.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政策建議,規劃、組織、協調、指導、考核全縣新農村建設,參與農村小城鎮規劃和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隆回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6.研究提出全縣縣域經濟發展政策與規劃建議,研究提出農村產業開發政策建議,協調指導全縣農村農業招商引資、外經外貿工作;負責隆回縣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7.負責組織、協調全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單位簡介

隆回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成立於1973年9月,1984年1月改名為隆回縣人民政府農業委員會,1995年8月加掛“中共隆回縣委農村工作部”牌子,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一套班子。2002年撤銷縣農業委員會(縣委農村工作部),設立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04年底恢復隆回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2009年4月,縣委決定將隆回縣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更名為中共隆回縣委農村工作部,與隆回縣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單位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政策意見,檢查監督農村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全縣農業農村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管理與考核。
2.組織研究全縣農村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農口和支農部門的工作,掌握反映農業、農民和農村工作動態與信息,總結典型經驗;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三農”工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3.研究提出全縣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包括農村的生產、流通、分配體制,農業投入與勞動力管理和小城鎮體制)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改革的政策和建議,指導和協調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4.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農業農村重大生產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產業結構調整的規劃;指導有關部門抓好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龍頭企業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5.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政策建議,規劃、組織、協調、指導、考核全縣新農村建設,參與農村小城鎮規劃和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隆回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6.研究提出全縣縣域經濟發展政策與規劃建議,研究提出農村產業開發政策建議,協調指導全縣農村農業招商引資、外經外貿工作;負責隆回縣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7.負責組織、協調全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8.領導、管理、指導、協調全縣農村經濟管理、減輕農民負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扶貧工作、農村能源建設和農民素質教育工作。協調全縣科教興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研成果的推廣工作;指導、協調農科教相結合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安排方案並監督使用。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劉萬紅 (部長、主任):主管全盤工作。主持本部(辦)黨務及行政會議,協助縣分管領導組織農業領導小組、農業組以及綜合性工作會議,牽頭組織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綜合考核,負責向縣四大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聯繫匯報工作。
梁自江(副部長、副主任):分管扶貧建整工作,主抓原農村能源服務公司改制工作,聯繫氣象局整體搬遷重點項目。
周玉清(副部長、副主任):繼續參加滬昆高鐵中心工作。
段世安(紀檢組長):主管紀檢(監察)和機關作風建設工作,主抓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工作,協助抓好原農村能源服務公司改制工作。
歐陽紹斌(副部長、副主任):分管黨務群團工作,主抓人事勞資、信訪穩定、計育、綜治、安全、工青婦、老齡老乾和中心組學習等工作,負責創衛工作
李 德 (副部長、副主任):分管全縣新農村建設、涉農項目整合和“三農”業務工作,協助組織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綜合考核,負責機關財務、農口站所改革、農口單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
周治松(工會主席):主管工會工作,主抓綜合調研和縣域經濟(招商引資)工作,協助新農村建設、“三農”業務、對農業農村工作的綜合考核,農口站所改革和涉農項目整合工作。
徐建信(紀檢組副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和機關作風建設工作,協助抓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工作,協助分管信訪穩定、創衛工作,負責機關日常事務(會務、後勤、車輛管理、日常工作安排和機關績效考核等)。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部(辦)領導組織、協調日常工作;負責對部務會(政府農辦黨組)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的督辦和檢查;承辦會務、文電、政務信息、應急管理、保密、文書檔案、來信來訪、接待、後勤保障、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衛生、計畫生育、婦女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審計監督工作;指導農民體協工作;督促檢查農村經濟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2.政工組
會同縣委組織部做好歸口及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幹部;負責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農技推廣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以及農口戰線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考察推薦工作;指導農業勞模的評選、報批和管理工作;協助做好黨務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素質教育發展計畫,協調指導農科教結合和縣鄉農科教中心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口跨行業重大科研課題技術攻關及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工作,申報並組織所屬單位農業科技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農業科技進步獎的獎勵辦法。
3.綜合調研組(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起草有關檔案、報告和領導講話;組織開展農村綜合調查和各類專項調查;掌握反映農業、農民和農村工作動態與信息,總結推廣農村工作典型經驗;抓好農業現代化試點工作;研究提出全縣“三農”工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抓好農業農村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擬定縣域經濟發展規劃;抓好縣域經濟情況綜合和典型推介,重點抓好園區經濟、特色經濟、民營經濟的發展和有關開發項目的管理;組織縣域經濟年度考核;承擔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新農村建設組
負責全縣新農村建設的組織、協調、綜合、指導;制定新農村建設發展規劃;提出新農村建設政策建議;抓好“示範工程”實施,組織開展新農村建設考核;總結推廣新農村建設典型經驗;參與農村小城鎮規劃和建設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農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方案並監督使用;承擔縣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承擔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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