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業務的指導和管理;
(二)承擔市直參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具體經辦業務;
(三)擬定全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操作規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參與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修改與制定;
(四)負責市級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匯總編制全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財務報表、會計報表,做好信息統計匯總和內部審計工作;
(五)負責市直單位離休幹部醫療服務管理工作;
(六)負責與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簽訂城鎮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定,對其醫療保險服務實施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編制3名 職數1名
(二)財務科 編制4名 職數1名
(三)稽核科 編制3名 職數1名
(四)基金征繳科 編制3名 職數1名
(五)審核結算科 編制3名 職數1名
(六)工傷生育保險科 編制2名 職數1名
(七)離休幹部醫療管理科 編制2名 職數1名
(八)城鎮居民醫保科 編制3名 職數1名
(九)信息管理科 編制3個 職數1個
(十)宣傳教育科 編制2名 職數1名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人員編制31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30名,工勤人員1名。領導職數設:主任1名(副縣級),副主任2名(正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