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發展城鎮集體經濟的方針、政策,修訂市聯社章程,並依照章程開展社務活動;
(二)調查研究全市城鎮集體工業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議;
(三)參與制定全市城鎮集體經濟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直屬單位及縣區聯社的業務活動,並提供相關服務;
(五)定期發布市場經濟技術信息,為有關部門和聯社成員單位決策提供依據;
(六)負責管理直屬單位的宣傳、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成員單位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市聯社各成員單位社有資產的運營,實現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九)參與中華總社和省、市組織的國內經貿活動,發展經貿、技術、文化交流的友好合作關係。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編制4名 職數2名
(二)人事教育科 編制2名 職數1名
(三)合作經濟指導科 編制4名 職數2名
(四)資產管理科 編制4名 職數2名
(五)紀檢委(監察室) 編制2名 職數1名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人員編制20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19名,工勤人員1名。領導職數設:主任(兼書記)1名,副主任2名,紀檢書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