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人民法院

陽春市人民法院位於廣東省陽江市陽春市,始建於1949年12月,為地方基層法院,有在職幹警100人,其中法官48人,書記員及其他工作人員52人。

法院簡介

春市人民法院始建於1949年12月。現有在職幹警100人,其中法官48人,書記員及其他工作人員52人,本科學歷以上人數占76%。內設14個部門,下轄春城人民法庭、合水人民法庭、春灣人民法庭、潭水人民法庭等四個中心法庭。

陽春市人民法院在中共陽春市委的正確領導、在陽春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堅持“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改革創新、能動司法,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努力推進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年均辦理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等各類案件3000多件。隊伍建設日新月異,整體素質不斷提高,湧現出“全國人民滿意好法官”柯軍、“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賴明高、“全國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先進個人”謝惠珍等全國先進模範,民事審判第一庭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還有45次集體和120人次受到陽江市級以上記功和表彰嘉獎。

社會貢獻

陽春市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維護廣大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全方位的司法服務,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級法院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廣大人民民眾的贊同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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