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紋

陶紋

陶紋是指以山水畫面作為裝飾題材的瓷器裝飾紋樣。

歷史

書法的起源與文字的產生息息相關,漢字的結構演變對書法的產生和發展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發現最早的與文字有關的資料室原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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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彩陶上的刻紋,這些刻紋正是中國書法產生的靈魂基礎,而遠古先民的圖騰符號則為書法雛型的誕生提供了模型,至殷商甲骨文的發現,中國最早的書法才脫穎而出。原始人裝飾陶器,都有實際的用途,審美是次要的,這是我們研究中國先秦藝術必須樹立的理念。但居“次要”層面的審美功能也不能忽視,比如,雖然我們還不能發覆紋樣的真實含義,而那些彩陶上的魚紋、鹿紋、蛙紋“本身所直接傳達出來的藝術風貌和審美意識,卻可以清晰地使人感到生動、活潑、淳樸和天真,是一派生氣勃勃、健康成長的童年氣派”形式,即紋樣組織結構,工藝美術史家分為以下幾種。一是團紋,即單體、有規則的結構,又稱單獨紋樣,如仰韶文化半坡彩陶上的人面魚紋、河姆渡文化陶缽上的豬紋等。在某種情況下又稱適合紋樣,即將紋樣適當地組織在一定形狀內,今天的“平面構成”稱其為“適形造形”。如甘肅臨洮、天水出土馬家窯文化彩陶上的蛙紋,還有湖南高廟遺址出土的獸面紋。這蛙紋、獸面紋,都畫在盆和缽的圓底內。二是帶紋,又稱二方連續紋樣,即一個紋樣可以左右或上下反覆展開,民間藝術稱花邊。三是四方連續,即將一個紋樣單位向四周重複延伸擴展而成的圖案。四方連續紋樣可分為梯形連續,菱形連續,四切連續等格式。這種結構的紋樣和二方連續在史前陶器裝飾上比比皆是。中國紋樣最基本的結構形式在史前已具備,今人不過將它梳理歸類,並予其純形式的規則而已。紋樣的形式要素,還有因工藝不同造成的不同視覺效果。中國陶器裝飾的手段分北南兩大類型,一種是彩陶與彩繪陶[彩陶是在入窯燒制前彩繪圖案,彩繪陶是燒製成器後再行彩繪,故彩繪陶的顏色容易脫落,不如彩陶花紋牢固。這是考古學上的區分標準。],一種是素麵刻劃與鏤孔。刻劃與鏤孔以及印紋硬陶的拍印紋飾所造成簡潔樸素、勁利爽快、掩映通透的美感,是用指甲、竹片、骨片製作出來的,它與用筆描繪的紋樣具有渾厚流暢的美感並列,即是不同工具所產生的不同風格之體現。
所謂風格,除了集體的無意識,即民族的文化屬性所決定,還因形式的特定結構所影響。關於形式的結構,從歷史橫斷面上看,它包括上文所說的組織結構以及比例色彩等意識傾向。從歷史的縱線上看,則指紋樣的簡化、添加、分解、組合的演變。當然,形式和風格是緊密相關、互為表里的,對於它的研究,可以有不同的層面和不同的側面。
中國陶器裝飾分彩繪和素麵刻劃,這是巨觀層面的藝術現象,本章第二節已有論述。茲從中觀角度,對人面魚紋、花卉紋、鳳鳥紋、獸面紋、太陽紋諸標本的美學特點及形式演變作一歸納。
第一,適應陶器基本形的裝飾要求,顧及陶器各個視面的審美之綜合效果。
陶器最早的紋樣一般具有加固、防滑、開啟的功能,這是器用與紋樣最早的有機關係。這種關係發展到紋樣的標誌性彰顯,實用性退居次要,紋飾仍然根據器型來設計和描繪,因此陶器上的紋樣結構受著陶器器形的制約。比如半坡類型出土一種盛水的細頸陶壺,上腹施彩,下腹不施彩,是因為先民席地而坐,陶器的上腹及頸部在人之視角以內,而下腹由於內縮看不見,故不必施彩。又如廟底溝類型的汲水平底瓶,既改進了原來尖底瓶不易放置的缺點,又因汲水的功能而少有彩繪,但瓶的下腹則拍打繩紋。拍打的繩紋不僅使質地緻密,而且使用時由於繩紋的凹凸不平,把持十分穩固。還有,馬家窯文化的一種尖底瓶,瓶身四周繪四方連續紋樣,而尖底部分卻不加描繪。這是因為不使用時,尖底瓶置放在窩坑或器座上,尖底也是視而不見的。但是一些小型陶器供把持而用,不受固定視角的限制,故常常通體彩繪,而且花紋畫得比較精緻。可見先民是很實際的,“藝術行為”也是很實用的。
陶器形狀和比例也是“藝術家”要考慮的問題,比如大溪文化和馬家窯文化出土的筒形陶瓶,由於器形的高窄狀,畫工所繪圖案多採用橫向分層的格式。這可能是為了消減器形狹長的感覺。由此可推測原始人處理比例關係時,善於最佳化視覺效果的能力。異曲同工的是,長江流域素麵陶器鏤孔,往往在圈足杯和圈足豆上,鏤刻通透的不同形狀,使滯重的圈足變得輕盈靈動。[參見邵學海:《長江流域美術史》,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一章第一節。
相對固定的陶器和相對遊動的視線之關係,即器與人之關係的把握,可能是“藝術家”全局審美觀的體現。它要求大型陶器上的紋樣須在平視和俯視,乃至其他視角上都看到完整的效果。如馬家窯文化半山類型出土的彩陶壺和彩陶瓮,以及大汶口文化出土的斂口曲腹彩陶缽,若平視,這些陶器上的紋樣為橫列的二方連續圖案。若俯視,則為環狀的二方連續圖案,具有循環、放射的感覺。
另外,陶器的主題花紋一般描繪和刻劃在比較平緩且面積較大處,如陶壺和罐的上腹,陶盆和缽內的中心,即主視面。次要的紋樣則裝飾在不顯眼的地方《中國彩陶圖譜》,第二部分第二節。]這種主次分明的處理方式,證明先民深具他們認為的次序的理念,並貫徹到紋樣裝飾上。
第二,根據仰韶文化和馬家窯文化的材料,陶器裝飾紋樣的演變呈現繁麗到簡化、具象到抽象的趨勢。
以魚紋和鳥紋為例。半坡類型的魚紋分單體魚紋、復體魚紋和複合魚紋(即人面魚紋),早期魚紋多為寫實風格,後逐漸抽象,以至魚形解體而重新構成新圖式,如魚頭組合、魚身組合、魚尾組合等等。魚紋演變的最終歸屬,有人在馬家窯彩陶上梳理具象的人面魚紋,演變為二方連續的幾何形花紋之過程,並以圖表示。[《中國彩陶圖譜》,
廟底溝類型的鳥紋也如此,正面描繪的鳥,往往頭畫為圓點,身簡化為半圓,呈山字形。側面描繪的鳥,也將鳥頭簡化為圓點,鳥身簡化為一條或數條旋轉的弧線。[參見《中國紋樣史》,有人也指出:廟底溝類型鳥紋的發展序列,具有一望而知的演變關係,鳥紋從寫實到寫意,到象徵,從具體形象的鳥形,演化為抽象的幾何點線。[參見《中國新石器時代陶器裝飾藝術》,第13頁。]廟底溝類型晚期,鳥的抽象化尤甚。
《中國彩陶圖譜》認為,鳥的抽象化是一個十分普遍的藝術現象:“東起河南中部,西至甘肅中部,北達內蒙、冀北,南及漢水上游,在廣袤的仰韶文化系統的這時期的彩陶圖案中,都能見到相同的變體鳥紋的樣式和構圖。並且廟底溝類型晚期彩陶上的變體鳥紋,還對大汶口文化和大溪文化的彩陶花紋發生影響”。[《中國紋樣史》,
關於陶器裝飾紋樣的抽象化趨勢,長江中下游的陶器還不能捋出演變的線索,或許由於工具和刻劃方式,決定了裝飾圖案唯有抽象一途。但以史前玉器為參照,良渚玉器上固定的神徽圖案,也是由具象向抽象轉變的。
史前紋樣是一種標誌,標誌的要求,一是容易辨認,二是清晰表達,三是便於複製。可能由於這些原因,或者其中某個原因,史前各個文化、各個類型的紋樣都走上了抽象之路。(來源:邵學海所著《先秦藝術史》

陶紋樣的表現形式

這是彩陶裝飾中套用最廣的一種藝術手法。它通過線條、色彩、面積等形式的巧妙對比,如橫、豎,曲、直,長、短,粗、細,大、小,黑、白,虛、實,強、弱,動、靜等對比,形成了豐富多彩的圖案變化和裝飾效果。例如,半山類型彩陶對於線條的運用非常出色,旋渦紋的流動曲線和格線紋的靜態直線,構成了曲與直、動與靜的對比美。馬家窯類型彩陶善用流動的曲線與點的對比,動中有靜,形成了獨具的藝術風格。

分割法

所謂分割,就是按照形式美的法則在形體表面劃分區域,給裝飾面積定位。因造型的起伏、轉折形成幾個裝飾區域,使紋樣之間產生一定比例的間隔,達到裝飾藝術的節奏感和韻律美。
開光法

開光法是中國裝飾藝術中一種常見的傳統手法,其目的在於突出一定輪廓內的主要畫面,以達到賓主分明、層次清楚的藝術效果。馬家窯類、半山類型彩陶中的旋渦紋,堪稱中國最古老的一種開光裝飾法。這種旋渦紋發展到馬廠期,演變成了四個大圍圈,它是當時套用最廣的裝飾格式之一。圓圈中的主題紋樣多達200餘種,形成了彩陶瓷光裝飾法的黃金時代。
雙關法

所謂“雙關”就是兩種具有連帶關係的紋樣可以互補轉換,相得益彰,它是彩陶裝飾中一種別具用心的藝術手法。雙關法可分兩種:形體雙關和色彩雙關。構成形體雙關的兩個圖形利用線或形的共用,相輔相成,各自都能單獨構成紋樣。構成色彩雙關的兩種顏色利用圖與地的相互反轉,形成圖色是一種紋樣的同時,地色也是一種紋樣。半山類型彩陶的葫蘆紋,正看、側看都是一個完整的葫蘆,可謂形體雙關;廟底溝類型彩陶中的黑白紋樣,黑色部分和白色部分都可以視為一種單獨紋樣,堪稱別具一格的色彩雙關。雙關法與現代歐美流行的視幻藝術為…頗有相似之處。這表明在六七千年前,原始人就已懂得利用視感錯覺的原理來加強藝術效果了。

多效裝飾法

多效裝飾法是指器皿裝飾具有多角度、多功能的視覺藝術效果。比如說,一件理想的藝術品,正面看是一個完整的構圖,俯視時也是一幅結構完美的畫面,實際上是一種具有“立體”效果的平面圖案。這種設計,要求創作中具備豐富的想像力和巧妙的構思。在彩陶裝飾中,不少作品都成功地運用了多效裝飾法並取得了很好的藝術效果。例如,飾有平行弦紋的半山類型彩陶壺,從正面看是整齊的水平線,猶如風平浪靜的湖水;俯視時則是一豳困優美的同心圓,宛若正在向外擴展的層層微波,頓有“投石沖開水底天”的意趣。這種充滿詩情畫意的藝術效果,充分顯示了多效裝飾法的藝術特色。再如飾有人形蛙紋的馬廠類型彩陶壺,正面看去其紋如人似娃,軀幹挺立,四肢伸展;俯視時就變成了重疊交錯的十字紋。這種多效裝飾的效果是與彩陶的立體造型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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