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暢

陶暢

陶暢,中國青年小說作者。生於北京,自幼習畫,後學習導演專業從事電影工作。2011年發行第一本長篇處女作小說《致我曾愛過的那些女孩兒》,此書在年輕人中間廣為流傳,褒貶不一。讀者在驚嘆作者嫻熟的筆法和濃重的京腔之後,開始反思自己從前的愛情觀是否正常。2012年9月發行第二本長篇小說《末日兇猛》,這本書的發行讓很多讀者認為,陶暢的才氣與生俱來。

基本信息

陶暢的360度

幼年+童年

一個出生在北京某個胡同的北京爺們兒,因為生活在三教九流

陶暢陶暢
魚龍混雜的胡同中,陶暢與生俱來一身的江湖氣。他性格彪悍,幽默,從不隨大溜兒,也不人云亦云,被大多數人為是具有典型北京性格的男人。母親為了不使其在混亂的生活環境中走向歪路,陶暢從幼年開始被母親送到北京市少年宮學習美術。12年的習畫生涯使陶暢的性格中多了一份安靜,也讓他從懵懂時期就接觸到了藝術。後來,他愛上了搖滾樂,學習過吉他,不過最終都無法成為職業。因為他知道,無論是美術還是音樂,最終都不是他要做的。那些,只是愛好而已。雖然之前的家裡掛滿了無數因為美術得來的證書和獎牌,但陶暢並不引以為豪,他最滿意的還是自己獲得的那幾個全國作文比賽的殊榮。也許就是從那開始,奠定了他日後以寫字為生的序幕。

人格分裂

翻看陶暢的部落格或者微博不難看出,他觀點犀利,幽默,大段的調侃和偶爾的葷段子讓人忍俊不禁。當你接觸到他本人的時候,你又覺得他安靜、優雅、甚至有時候你會覺得他是憂鬱的。你根本不能將文字中的他和面前的真人高度統一,仿佛這是人格分裂的典型性特徵。但是,他偶爾冒出的一句話能讓你找到文字中的他,那句話定能讓在場所有人或開懷大笑或瞠目結舌。

關於他的那些妞兒

陶暢在文章中直言不諱自己的“風流史”,好像這一切是從國小開始的。還是得益於美術和作文,的確,這樣一個集才氣和外表與一身的男孩兒不得不讓人喜愛。但他也說:“我擁有很多男人不曾擁有的優點,當然,我也有很多男人不具備的缺點。”總歸,陶暢是特別的。很多女孩兒願意跟他呆在一起,覺得開心和舒服,很多女孩兒願意給他做飯、願意讓他陪著一切逛街、願意為他花錢、甚至願意邀請他去她們的家裡過夜,只要陶暢覺得開心,她們就會覺得開心。我問他:“你覺得她們喜歡你什麼?”陶暢靦腆的臉紅了,他笑了一下說:“你去問她們吧。”而當我問他:“你為什麼會那么直接的表達你對美女的喜愛?為什麼如此大膽的說自己喜歡泡妞兒?”他卻說:“喜歡美女有什麼不對?你不喜歡嗎?與其說出來更好,我最討厭那些黑西服、花領帶、金絲眼鏡的猥瑣衣冠禽獸,我最討厭猥瑣。你說出來反而安全,甚至讓人尊重。”而在我看來,總吉他泡妞兒的秘籍很重要的一點——他的眼神。一個服務員走過來,陶暢貌似都在跟服務員放電。

創作

陶暢大多數時間需要整塊的時間進行創作,或3個月或半年。他無法像那些所謂的成熟作家一樣可以用零散的時間每天寫個幾百字,他總覺得那樣會讓自己的情緒斷掉。他需要在一個安靜的環境裡,構思很長時間,然後用很短的時間把自己想寫的東西寫出來。他總說靈感總是少的,是通過時間的積累偶爾蹦出來而已。但作者要吃飯,你不能總是等待不靠譜兒的靈感來找你。就像小姐不能等自己有欲望才出去賣。很多人問過他創作的技法和技巧,陶暢都會告訴他們:“關於技巧和技法市面上很多書里都有教學,但我要說的是天賦。藝術,是需要天賦的。我不想打擊你,我也沒說你沒有天賦,只是告訴你天賦的重要性。”

愛好和偶像

陶暢一聊起兩件事就會滔滔不絕,一個是搖滾,一個是李小龍,尤其是後者。陶暢說能清楚的記得自己看的人生第一部電影是李小龍的《精武門》,那時家裡買了一台錄像機,隨機贈了一盤錄像帶就是《精武門》。他第一次被電影震撼,被李小龍的震撼。從那開始,他愛上了李小龍、愛上了功夫片、愛上了電影。也許是因為李小龍,陶暢和藝術結下了不解之緣,他說直到他現在從事電影工作都是因為當年受李小龍的影響。李小龍有一句名言:“以無法為有法,以無限為有限”,陶暢居然將其紋在身上。他還說,他家裡有無數關於李小龍的人偶和玩具,花了他不少的錢。至於搖滾,他也會說很多自己從國中開始偷偷攢錢買打口CD和偷偷去酒吧看演出的經歷。現在演出看的少了,但唱片還是要聽,每年的音樂節還是要去湊熱鬧。陶暢說:“搖滾和紋身都不是形式,而是一種精神和力量,灌到你血液里了,一輩子都帶著它。”他還說:“要追星,也要追到骨子裡,就像我崇拜李小龍一樣。”

陶暢的作品

致我曾愛過的那些女孩兒

1)書名:致我曾愛過的那些女孩兒

2)作者:陶暢

3)類別:暢銷書;青春言情

4)定價:24.80元

5)ISBN:978-7-5404-4779-3

6)出版社:湖南文藝出版社

7)上市日期:2011年1月

8)成績:噹噹網五星作品、卓越網四星作品、《揚子晚報》2011年開年連載作品、何念擔綱製作人,李伯男導演話劇《那些妞兒》

【內容簡介】

小說故事並不複雜,但絕對算有創新,從人物到架構皆是,閱讀上有快感,閱讀後很傷感,算是對文學作品頗高的肯定。先說人物,這種懷舊小說,作者大多就地取材,講的是自己的故事,因此難免失真,靠想像把自己美化成高大全,這部小說沒這毛病,主人公就是一普通的小青年,有點兒壓抑,有點兒悶騷,長得挺精神,愛貧,有點兒小聰明,也不是什麼富二代,雙職工家庭,長大後要靠自己養家,2001年後買不起房,2010年後買不到車,就和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年輕的倒霉蛋一樣。

再說情節,現在的青春小說,特別是懷舊題材的成長小說有個壞病,就是作者特喜歡跑上來就從自己尿褲襠的時候講起——這還不是最狠的,我看過從自己在媽媽肚子裡就講起的,這就很無趣,因為作者覺得這樣很拉風,讀者卻覺得很白痴。表達也很奇怪,愛走煽情路線,先描述風景,再描述心情,接著繼續描寫風景,寫了兩萬字了,還沒有展開故事情節。能把人急死。這部小說完全沒這些臭毛病,開頭就很戲劇化——五好青年王越辰終於要結婚了,靠著家人提供的首付,貸款買了一房子,這新房子得收拾啊,搬進來很多家具物什,開始收拾,結果吧唧他未婚妻突然翻出了一封十年前的匿名信,打開一看,女的寫的,這還不可怕,可怕的是開頭寫著:我懷孕了,手術失敗了,我這輩子都不能生育了。於是王越辰立即傻了,在未婚妻的淫威下,他開始拚命回憶,這倒霉孩子到底是誰呢?他講述一個,結果不是,於是再講,還不是,越講越多,越講越來high,純潔的,風騷的,內斂的,奔放的……這還沒完,誰也沒想到,真正的女主角竟然是那個人。結果出人意料,情理之中,其實很多眼尖的讀者早就能猜出來。 小說中最經典的一段,這短話出現在小說的最後,作者陶暢在小說最後借用王越辰來表達出來,而這句話在網路上也廣為流傳。“男人應該感謝自己二十幾歲陪伴自己身邊的女人,那個時候的男人沒錢、沒事業、沒地位,正處在一生之中的最低點,除了兩顆滾燙的腎,我們一無所有,而20多歲的女人卻是她一生中最燦爛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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