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53號),設定陵水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陵水黎族自治縣主管全縣餐飲服務業及保健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將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的職責劃給縣衛生局;
(二)劃入的職責
將縣衛生局和疾控中心承擔的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許可及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執行我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政策。2.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貫徹執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3.貫徹實施國家保健食品標準和化妝品衛生標準,貫徹實施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衛生地方標準和管理規範,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
4.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流通和監督管理法規,配合相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5.貫徹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物濫用和不良反應監測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工作。
6.審批藥品及醫療器械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審批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負責保健食品廣告審批;經授權,依法組織對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質量管理規範的認證。
7.依法監督本地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依法監督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
8.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興奮劑及特種藥械。
9.依法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管理中藥材集貿市場。
10.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食品藥品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任務繁重,根據上述職責,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1個正股級全額事業單位。1.辦公室
負責全局機關黨務、人事管理 、紀檢監察、政策法規工作。負責起草和審核本局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電文處理、綜合信息、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等綜合性事務;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對外接待及機關後勤保障工作;承擔基本建設規劃管理工作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本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協調器材裝備等固定資產的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本局信訪、財務、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集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各項規章制度;承辦局納入線政務中心的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受理和審批後發證工作;負責局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有關政策法規業務諮詢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審批的統計工作。
2.藥品及醫療器械市場監管股
貫徹實施藥品流通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藥品零售許可資格認定製度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經營(零售)許可的核准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市場分類管理制度;依法監督檢查藥品市場(含各類專項檢查);監督實施流通環節藥品召回制度;依法監督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組織實施全縣藥品監督抽驗,負責藥品廣告的監督工作;監管中藥材專業市場;組織協調稽查隊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配合省局監督實施藥品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及醫療單位製劑質量管理規範;協助省局開展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核發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核發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的初審工作;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興奮劑及特種藥械;協助省局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負責省局安全監管處及藥品註冊處交辦的其他工作。承擔一類醫療器械的註冊和醫療器械零售許可的核准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實施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督經營、使用單位的醫療器械質量。
3.餐飲業、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監管股
貫徹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和地方標準,根據法律法規,組織制訂並監督實施本地消費環節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新開業餐飲服務單位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及衛生許可工作,對已受理申請新開業的單位組織現場條件審查,作出審查意見、報送上級領導審批;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和化裝品安全管理規範和地方標準;負責保健食品經營衛生許可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有關安全監管信息;監督實施保健食品標準、化妝品衛生標準和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組織查處保健食品和化妝品流通、使用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辦理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批和備案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和化妝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4.食品藥品監督稽查隊(食品藥品監督所)
工作職責:
(1)依法稽查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及其他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負責對全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流通、使用單位的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負責接待和處理社會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單位的舉報和投訴;承辦上級交辦、及有關部門移送的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的稽查執法工作。
(2)負責轄區內各類餐飲業(含幼稚園及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有針對性的下達監督意見書,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和相關標準;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有關安全監管信息,負責衛生信息收集、管理、交流以及衛生監督信息統計報表的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負責食品、保健品、化妝品投訴、舉報的受理、調查和依法處罰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開展食品採樣工作,對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組織調查,並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完善處罰程式,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控制和應急處理工作。
(3)承辦省食品藥品監督稽查總隊和陵水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工作。
人員編制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人員編制6名。其中: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1名;辦公室工作人員3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司機)。食品藥品監督稽查隊(全額事業單位編)人員編制按縣疾控中心全額事業單位劃轉,20名。其他事項
1.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處的職責;陵水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2.新增職能的人員劃轉要求。為避免人員過渡時期全縣餐飲衛生監管脫節,應劃轉縣疾控中心從事全縣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及監督管理等執法工作的20名(全額事業單位編)工作人員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稽查隊(食品藥品監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