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不理民訴。
陳鍾秀任知事以來,每逢征糧催款,縱吏下鄉,毒刑齊施,打死、逼死、氣死、服毒自殺的老百姓比比皆是,如逼死程太,打死王天佐,縊死黃作楫,氣死劉東等人。
胡攤亂派,暗示放搶
陳鍾秀多次巧立名目,詐民財以填欲壑。如按糧攤派刮地捐2次,收洋23萬元,收煙畝變價洋16萬,指糧供款約1.6萬元,指煙借款10萬元。其它如民已支車而又派車捐洋5萬元,未售藥而迫民按戶月出座銷捐3700元,又收支應費捐15萬元,救急費款2萬元,商捎2萬元,村捐2萬元,提捐6萬元。更可恨者援軍東下,除糧秣外,又攤糧攤派軍費款四、五萬元,又派支應費3萬元,又復每月於署內格外等津貼洋1000元。兩年內費洋2.4萬元,上共派100餘萬元。
縱吏殃民
陳鍾秀急欲徵收苛款,除令惡差下鄉外,又派走狗帶領爪牙沿村勒索,村民紛紛逃避,十村九空。農民非但不敢言,還要供給茶飯菸酒。
拉票索款
陳任知事以來,以刮錢為目的,民有訴訟劫命案者,均置之不理,常派爪牙數十名,出城劫掠財物。一次,劫去夏後村包袱兩車,刀陳村騾子2匹。
藉工索賄
陳鍾秀於4月夏收時,派民挑擔,修築工程,朝往暮歸,飯食自帶,盛暑烈日,不許稍息,派其爪牙,監督甚嚴,民偶停作,棍棒交加。工程告竣,不但不及時放回,反而藉機索賄,送賄者放歸,無錢者難回。如索王尚村洋15元,莊頭堡洋20元。
1926年11月,馮玉祥部隊進陝後,駐禮的黨毓琨、金尊華均逃往鳳翔。這時,共產黨員秋步月發動和領導全縣人民,清算知事陳鍾秀在職賬項,並專門組織了陳案委員會。陳鍾秀聞訊即坐馬車連夜逃跑,不料途中被馮部旅長抓獲。不久,經人民要求,陳鍾秀被馮玉祥處決在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