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菏澤市紀委、菏澤市監委對菏澤市牡丹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西城街道辦事處黨工委原書記陳金峰嚴重違紀違法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金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工錄用工作中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陳金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菏澤市紀委常委會會議、菏澤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菏澤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金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