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2014年7月,作為安徽省首位援藏女律師,陳賢放棄優越舒適的生活,來到海拔3000多米西藏自治區昌 都市卡若區,開展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一年中,她克服生活、語言、地理環境等諸多困難,把法治精神帶到雪山,把正義種子播在藏族民眾心中,受到了當地政府和民眾的稱讚,並被授予西藏法律援助民眾滿意律師稱號。
2015年春天,在西藏的法律援助尚未結束之時,陳賢就再次向法務部遞交申請,想要繼續留在高原。法務部考慮她的身體狀況,把陳賢派往內蒙古開展法律援助。
與2014年的孤身一人不同,她的丈夫曹旭在妻子的感染和動員下,也放棄了可觀的收入和穩定的律所工作,決定和陳賢一起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用自己的努力為邊疆地區的民眾提供法律援助。
陳賢和曹旭同在內蒙古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但是他們分配的地方仍有著300多公里的距離,夫妻倆並不能經常見面,只能在辛苦了一天之後通過電話互報平安。
2016年7月,陳賢和曹旭再次奔赴新疆烏魯木齊頭屯河區、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進行法律援助工作。
許多人想不明白,兩口子都是律師,放棄可觀的收入,放著家裡安逸的日子不過,非要來這大西北援助,過著這種清苦的日子,到底圖什麼?
陳賢的回答是這樣的:“我只知道,當我看到那些絕望,無助的老百姓找到我,因我盡心盡力為他們提供的法律幫助,他們臉上露出燦爛笑容的那一刻,我覺得我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我圖的就是他們臉上那燦爛的笑容。
人物榮譽
陳賢、曹旭榮獲“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行動優秀律師、安徽省“最美人物”等稱號,陳賢榮登“中國好人榜”。
2016年11月,成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候選人。
2016年12月,被評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之一。
2017年7月24日,陳賢、曹旭被評為德耀中華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
2017年11月,陳賢獲得第六屆全國道德模範助人為樂類獎。
2018年9月,獲得民政部第十屆“中華慈善獎”慈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