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流故事
桂洪集團已故主席陳桂洪的女友許群英,向陳之遺孀繆錫蘭追討五千萬港元股票得益案在2004年7月6日雙方庭外和解。許同意以低於一百萬港元出售與陳創辦的「諾基發展」所有股份,繆方則撤銷其反申索。許指陳是她「一生中最愛」,但為和解條款感到委屈,在庭外哭訴﹕「乜都無曬。」 花十年時間參與石排灣重建計畫的陳桂洪女友許群英,同意跟陳繆錫蘭和解後,於庭外哭訴自己握有陳桂洪親筆撰寫的買股協定。但她指繆方聘用「小甜甜爭產案」的陳景生資深大律師,「用番筆跡鑑證個招」,以她手上檔案已過了墨水鑑證的期限,拒絕請專家驗證檔案真偽,令該重要檔案不能呈堂。
許群英自言於中港兩地有廿多家公司,未開審已花掉三、四百萬元律師費。她想到若是官司失敗,卻又要支付龐大的律師費,因此才接受和解的。
她指陳桂洪為人風流,「身邊有好多女人」,但仍不諱言陳是她「一生中最愛的男人」。她指陳對女性溫柔,雖然最終他選擇繆錫蘭為妻,但稱讚這是有良心的表現,因為繆在陳當賣菜小販時已與他一起捱苦。她說在一九七四年認識陳桂洪,雙方由同事發展為情侶,關係維持了數年。陳其後累積逾百億元江山,她亦為功臣。許說﹕「若非我在1980年替他以九千萬元出售中環一幅地皮,他未必有今日。」
許群英指陳桂洪眼光準確,「賺錢好似印銀紙」,早於廿多年前已看準滙豐銀行股價會大升。她因此在一九九二年將五百萬港元交陳代為購入卅二萬股滙豐,一九九六年她才發現陳根本沒有替她買。由於當時股票市值已滾存至五千多萬元,陳遂答應與她成立「諾基發展」購入石排灣三幅地皮,雙方各占一半股權,但資金實由「桂洪」支付。
陳死後,繆錫蘭反指該三地皮是「桂洪地產」借貸四千九百萬港元予「諾基發展」購買的,結果官司糾纏四年。
許的胞姊說,陳去世前半年,入住公立葛量洪醫院的大房,鮮有親友探望,反而妹妹經常相伴病榻,替他按摩追骨。她又指陳臨終前本承諾會分部分遺產予妹妹,作為她生意上的應得利益,但最終不能立下契約便撒手塵環。
綁架故事
已故桂洪集團主席「釘王」陳桂洪,一九九九年三月被情婦胞姊糾黨綁架,勒索三千萬元贖金。警方閃電破案,拘捕其中五名綁匪救出肉參,情婦之姊潛逃大陸,匿藏兩年被泉州公安逮捕解港受審。2002年8月19日,她於香港高等法院承認綁架罪,被判入獄十二年。
陳桂洪被情婦胞姊綁架一案,法官斥責35歲的被告許詩萍利用妹妹身分來掌握情報,以主腦身分策劃經年,去綁架一名需進行心臟手術的六十九歲長者,罪行難恕。法官阮雲道指事件可對肉參健康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被告在事發九個月前已著手籌備,發施號令招聘非法入境者,及找前雇員參與;被告濫用妹妹的關係掌握肉參行蹤,犯案當日更與肉參飲早茶,言談間令對方中計被擄。法官稱為保障市民安全要判重刑以儆效尤,以十八年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減囚至十二年。同案另外五名被告,包括四名內地人黃釗虹、陳立燦、林超群、陳君偉,及桂洪集團前雇員商麗娜已於2000年認罪判囚。
被告家有四姊妹,她排行最長,曾任汽車及地產經紀,由單親母親養大﹔比她小五歲的妹妹許詩蕾是陳的情婦。被告在自撰求情信中,說指眼見母親的畢生積蓄於九七金融風暴後化為烏有,身體精神日敗,又要照顧大妹的兒子﹔她為減輕母親負擔,抵受不了金錢誘惑而犯案。信內說「希望『九叔』(陳桂洪)在天之靈,能接受我深切歉意及萬分愧疚」。辯方指被告已獲家人及妹妹原諒。案情指被告於一九九八年七、八月,向女子商麗娜提議綁架陳桂洪。被告指陳為競投地盤,備有數百萬元現金,她們要在陳四月接受心臟手術前下手,但無論收到贖金與否也決定不傷害他。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四日上午,陳桂洪與被告等親友飲茶,被告知道陳有找妹妹吃夜宵的習慣,便說妹妹當晚會返港,陳果然在當晚九時於灣仔與朋友竹戰後,步行往許詩蕾的寓所。他在樓下即被綁匪挾上私家車,手腳被綁蒙眼,送往商麗娜荔枝角的寓所。綁匪要求七千萬港元贖金,後減至三千萬港元。期間,有人以手槍指嚇陳頭部作開槍狀。陳的女兒翌日接勒索電話,陳家準備贖金並報警。陳妻應約交贖金,警方在尖沙嘴將三名內地人及商拘捕。警方制服看守陳的一名內地綁匪,救出藏於浴缸內的陳,起出一支曲尺手槍。
被告當日被捕但否認涉案,因證據不足,五月獲釋。被告潛逃內地,2001年七月五日由內地押解返港時再被捕。
永利街故事
陳桂洪曾經收購的物業,在香港近年因電影而聞名的永利街也有。
永利街項目可說是香港市區重建局收購最失敗之作,多年來只成功收購四成多業權,皆因不少唐樓早已被整幢買起。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永利街十二幢唐樓,至少六幢被單一公司或個人擁有,例如永利街四號由應耀投資有限公司,於1994年以三百三十萬港元購入,股東正是已故「釘王」陳桂洪,其女兒陳碧霞及陳碧嬋任公司董事。
1998年3月,陳桂洪被人綁架勒索三千萬元。他在1999年逝世,遺下逾百個舊樓物業,其子女曾向傳媒說:「手上的舊樓多到不記得。」但永利街這口釘,在他死後十年仍未能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