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2014年11月3日榮獲第五屆“我最喜愛的人民警察”特別獎,並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
2015年9月23日,福建晉江市公安局一樓大廳內貼出一張任前公示公告,公告稱擬提拔晉江市公安局局長陳文榮擔任正處級職務。
爭議事件
舉報事宜發生於2013年。據福建省晉江市民陳進賓介紹,是年1月25日,陳進賓、陳進昌等9人以買賣承兌匯票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晉江市公安局刑事拘 留,累計羈押97天。在此期間公安局局長陳文榮多次通過辦案民警向他索要3000萬元,並稱打款後可以協調把案件消化掉,但被拒絕。此後,晉江市檢察院對 當事人非法經營罪和騙貸罪做出不起訴決定。
因為銀行賬號因涉案偽造公文罪、配合稅務檢查、涉案偽造增值稅發票罪、涉案騙取承兌匯票一直被凍結,陳進賓等人於2015年初向泉州市紀委實名舉報陳文榮索要3000萬元的事情,並同時舉報陳文榮居住價值700萬元的豪華別墅。
2月23日,晉江公安就陳文榮被舉報一事進行了通報,稱陳進賓提及的“索賄3000萬”系“捏造事實”和“惡意誣陷”,實際情況是“陳進昌等人多次欲行賄被拒絕”。通報還稱,陳文榮所居住房屋是2010年購置的低層聯排住宅,已按規定向組織報備,“絕非超豪華別墅”。6月19日,陳進賓接到泉州紀委的調查通報,稱陳文榮索要3000萬元屬實,但系要求打入晉江市公安局賬號,是為沒收非法所得, 未構成索賄。關於陳文榮居住山莊別墅也屬實,此外泉州紀委還查到陳文榮在泉州和廈門另有兩套商品房,首付款分別是40多萬元和100多萬元。不過,陳進賓 說,紀委工作人員稱“這三套房產均屬交易獲得”,“暫時未發現腐敗問題”。
陳進賓代理人、北京良才律師事務所朱孝頂律師表示,按刑法規定,如果陳文榮及具體承辦警官確實存在向委託人索取3000萬並要求匯入單位賬戶的事實,可能構成“單位受賄罪”。至於是否索賄成功不影響犯罪構成,僅影響量刑。
朱孝頂說,不清楚紀委是否讓陳文榮說明財產來源,如果不能說明或者未讓其說明,僅因為“三套房產均屬交易取得”很難得出“不構成腐敗問題”的結論。
陳進賓和朱孝頂已於9月25日向泉州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當面提出陳文榮不應當被提拔。接待人員表示,任前公示就是請大家提出意見,對他們的舉報,組織部門會認真研究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