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明[廣東省乳陽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

陳振明,現任廣東省乳陽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

人物履歷

廣東省乳陽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

人物事件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其中,廣東省林業廳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不力,未對保護區進行有力、有效的監管,違規批准位於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旅遊規劃,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履職盡責不力,未切實做好自然保護區的監管工作,韶關市乳源縣國土局違規發放兩張位於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的《採礦許可證》,對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造成嚴重生態破壞和不良社會影響。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廣東省乳陽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陳振明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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