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9.09——1981.08,廣東省供銷合作學校學習,中專畢業;
1981.08——1984.12,揭陽縣東山供銷社資料員;
1984.12——1986.12,揭陽縣東山區(鎮)委辦公室副主任;
1986.12——1992.03,揭陽縣委辦公室副組長、組長;
1992.03——1992.10,揭陽市委辦公室綜合科負責人(其間:1989.10——1992.09,廣東省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學習,大專畢業);
1992.10——1995.10,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辦公室政研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5.10——1998.12,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主任助理、區財政局局長;
1998.12——1999.10,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兼區財政局局長;
1999.10——2001.06,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1.06——2003.03,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其間:2002.09——2003.01,參加省委黨校中青一班培訓);
2003.03——2008.07,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委書記(其間:2001.08——2003.12,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大學畢業);
2008.07——2012.01,揭陽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黨組成員(副廳級,其間:2008.08——2011.05,任市對口支援四川省汶川縣恢復重建工作小組組長);
2012.01——2013.09,揭陽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
2013.09——2016.12,揭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6.12——,揭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揭陽市三、四、五、六屆委員會委員。
分管工作
協助揭陽市長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編制、發展改革、重點項目、能源、糧食、物價、財政、金融、國有資產、稅務、統計、行政監察、糾風、法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菸草工作和機場工作,聯繫政協、國家統計局揭陽調查隊工作;聯繫空港經濟區。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15日,中共揭陽市第六屆委員會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陳定雄為市委常委。
2017年01月09日,揭陽市六屆人大一次會議在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後勝利閉幕,陳定雄當選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人物事件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4月23日將督察發現的1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廣東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其中,2010年以來,廣東省制定了《練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南粵水更清行動計畫(2013-2020年)》《2015年廣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練江和小東江污染整治目標和任務》《2016年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目標和任務》等一系列涉及練江水環境綜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和目標任務,但汕頭市、揭陽市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力,在練江污染治理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導致治理計畫連年落空,兩市綜合整治方案明確應於2015年底建成的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污泥處置中心、垃圾焚燒發電廠、垃圾填埋場無害化改造工程等多項治污重點工程未按期建成,流域內大量紡織印染企業無序布局,非法排污,每天約62萬噸生活污水直排環境,約3600噸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處置,致使練江污染持續加重,發黑髮臭,成為目前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流之一。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揭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定雄(時任揭陽市副市長)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