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增

陳增

陳增,神宗朝礦稅太監也。萬曆十二年,房山縣民史錦奏請開礦,下撫按查勘,不果行。十六年,中使祠五台山,還言紫荊關外廣昌,靈丘有礦砂,可作銀冶。帝聞之喜,以大學士申時行等言而止。

明朝宦官

十八年,易州民周言、張世才復言阜平、房山各產礦砂,請遣官開礦。時行等仍執不可。至二十年,寧夏用兵,費帑金二百餘萬。其冬。朝鮮用兵,乎尾八年,費帑金七百餘萬。二十七年,播州用兵,又費帑金二三百萬。三大征踵接,國用大匱。而二十四年,乾清、坤寧兩宮災。二十五年,皇極、建極、中極三殿災。建設乏資,計臣束手,礦稅由此大興矣。其遣官自二十四年始,其後言礦者爭走闕下,帝即命中官與其人偕往,天下在在有之。

出版背景

真、保、薊、永則王亮,昌黎、遷安則田進,昌平、橫嶺、淶水、珠寶窩山則王忠,真定復益以王虎,並采山西平定、稷山,浙江則曹金,後代以劉忠,陝西則趙欽,山西則張忠,河南則魯坤,廣東則李鳳、李敬,雲南則楊榮,遼東則高淮,江西則潘相,福建則高寀,湖廣則陳奉,而增奉敕開採山東。通都大邑皆有稅監,兩淮則有鹽監,廣東則有珠監,或專遣,或兼攝。大璫小監縱橫繹騷,吸髓飲血,以供進奉。大率入公帑者不及什一,而天下蕭然,生靈塗炭矣。其最橫者增及陳奉、高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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