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佐[南宋名臣]

陳國佐[南宋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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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公輔(1076-1141),字國佐,號定庵居士,臨海人,故居在城關寶城巷。

人物經歷

北宋政和三年(1113),陳公輔參加上舍考試得了第一名(宋朝一度採用“三舍”考試法,“上舍”為最高檔次考試,第一名相當於進士試的狀元,其故居旁的狀元塘即因此而名),被授予平江府教授。後到越州任應天府少尹,除秘書朗。宋欽宗時提升為右司諫。不久,朝內當權者指責陳公輔是主戰派李綱的同黨,被遣為台州稅監。宋高宗即位後,李綱主政,又召公輔為尚書左司員外郎,但未等到任李綱已被罷職,於是改任南劍州知州。

南宋紹興六年(1136)被召還任吏部員外郎。張浚任宰相後,授公輔為左司諫,不久升為禮部侍郎。由於公輔為人鯁直,又因言語過激而與當時的宰相趙鼎不合,被調到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宋代提舉宮觀屬閒職),後來改任處州知州,不久又升為徽閣待制,仍提舉太平觀。

公輔進入仕途後,崇尚氣節,忠鯁直言,不看別人的臉色行事。在任平江府教授時,“六賊”之一的朱 極受宋徽宗寵幸,勢焰灼人,許多官員都屈倒在他面前,但公輔“絕不與交”,朱 的哥哥辦喪事時,公輔不但自己不去弔唁,還教他的學生不許前往。投降派人物“浪子宰相”李邦彥被罷官,但沒過幾天又被授為太宰,一時“人情震駭”,但朝中大多數官員敢怒而不敢言,陳公輔連夜寫具奏章彈劾,列舉了李邦彥賣國投敵的種種事實和劣跡,終於使李邦彥及其黨羽王孝迪、蔡懋等被罷職。

南宋初年,時任宰輔的吳敏、李綱彼此不和。公輔雖與李綱關係較好,但他不偏不倚,正心為國,上奏高宗說:“陛下初臨萬機,正賴同心合謀……願諭以聖訓,俾一心以安國家”。當時朝廷上下崇尚王安石的學說,陳公輔對此不以為然,他認為公卿大夫應首重“氣節忠義”,而王安石卻說王莽篡權後,揚雄俯首稱臣於王莽“合於孔子無可不可之義”,又說五代時歷事“四姓八君”的馮道“最善避難以存身”。這種說法使滿朝文武不以氣節忠義相抵礪,使公卿大夫喪失了忠心為國的臣子之道,所以王安石的這一學說是不能提倡的。公輔言論的矛頭看似指向王安石,而實際上抨擊的卻是朝野的投降派,這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是具有現實意義和積極作用的。

由於公輔常為國事忠言直諫,因此頗受高宗的褒獎,特“賜三品服”,還命尚書省特地畫就公輔像送給他瞻觀。他“襟懷坦夷,無城府,待人以誠,訓家以儉,不問產業”,但“論事剴切,疾惡如仇”,史稱宋代以高第列身台諫,“且稱蹇諤者自公輔始”。著有《骨鯁集》20卷,奏議12卷行世。逝後贈為“大中大夫”,入祀鄉賢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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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公輔,字國佐,台州臨海人。政和三年,上舍及第,調平江府教授。朱勔方嬖倖,當官者奴事之,公輔絕不與交。勔有兄喪,諸生欲往吊,公輔不予告。勔不悅,諷權要移公輔越州。累遷權應天府少尹,除秘書郎。

靖康初,二府多宣和舊人,公輔言:“蔡京、王黼用事二十餘年,台諫皆緣以進,唐重、師驥為太宰李邦彥引用,謝克家、孫覿為纂修蔡攸引用,及邦彥作相,又附麗以進。此四人者,處台諫之任,臣知其決不能言宰相大臣之過。願擇人臣中朴茂純直,能安貧守節、不附權幸、慷慨論事者,列之台諫,則所任得人,禮義廉恥稍稍振起,敵國聞之,豈不畏服哉!”時吳敏、李綱不協,公輔奏:“陛下初臨萬機,正賴其同心合謀,而二臣不和,已有其跡,願諭以聖訓,俾務一心以安國家。”

徽宗渡江未還,人情疑懼,公輔力陳父子之義,宜遣大臣迎奉。欽宗嘉之,擢為右司諫。孟夏享景靈宮,遂幸陽德、佑神觀。公輔諫不當如平時事宴遊,論:“蔡京父子懷奸誤國,終未行遣。今朝廷公卿百執事半出其門,必有庇之者。”詔謫京崇信軍節度副使,德安府安置。又奏:“朱勔罪惡,都城之民皆謂已族滅其家,乞勿許其子姓隨上皇入京。”

時有指公輔為李綱之黨,鼓唱士庶伏闕者。公輔自列,因辭位,後陳三事:其一言李綱書生,不知軍旅,遣援太原,乃為大臣所陷,必敗事。其二言余應求不當以言遠謫。其三言方復祖宗法度,馮澥不宜更論熙寧、元豐之政。語觸時宰,遂與應求、程瑀、李光俱得罪,斥監合州稅。

高宗即位,召還,除尚書左司員外郎。明年,始達維揚。初,李綱得政,公輔自外除郎,未至而綱罷,改南劍州,尋予宮觀。

紹興六年,召為吏部員外郎。疏言:“今日之禍,實由公卿大夫無氣節忠義,不能維持天下國家,平時既無忠言直道,緩急詎肯伏節死義,豈非王安石學術壞之邪?議者尚謂安石政事雖不善,學術尚可取。臣謂安石學術之不善,尤甚於政事,政事害人才,學術害人心,《三經》、《字說》詆誣聖人,破碎大道,非一端也。《春秋》正名分,定褒貶,俾亂臣賊子懼,安石使學者不治《春秋》;《史》、《漢》載成敗安危、存亡理亂,為聖君賢相、忠臣義士之龜鑑,安石使學者不讀《史》、《漢》。王莽之篡,揚雄不能死,又仕之,更為《劇秦美新》之文。安石乃曰:‘雄之仕,合於孔子無可無不可之義。’五季之亂,馮道事四姓八君,安石乃曰:‘道在五代時最善避難以存身。’使公卿大夫皆師安石之言,宜其無氣節忠義也。”復授左司諫,言:“中興之治在得天得人,以孝感天,以誠得民。”帝善其深得諫臣體,賜三品服,令尚書省寫圖進入,以便觀覽。

公輔感帝知遇,益罄忠鯁,言:“正心在務學,治國在用人,朝廷之禍在朋黨。”仍乞增輪對官,令審計、官告、糧料、榷貨、監倉及茶場等官,有己見,許面對。時有詔將駐蹕建康,公輔上疏陳攻守之策,且乞選大臣鎮淮西,增兵將守要害,使西連鄂、岳,東接楚、泗,皆有掎角之形。

徽宗訃至,公輔請宮中行三年之喪,視朝服淡黃,群臣未可純吉服,明堂未當以徽宗配,宜罷臨軒策士。又乞權罷講筵,事不行。

遷尚書禮部侍郎。會趙鼎言進退人才乃其職分,疏稍侵公輔,因力請祠。除集英殿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尋知處州。升徽猷閣待制,乃提舉太平觀。卒,年六十六,贈太中大夫。有《文集》二十卷,《奏議》十二卷,行於世。公輔論事剴切,疾惡如仇,惟不右程頤之學,士論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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