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穎[南宋名臣]

字公實,衢州西安人。紹興二十七年進士,調溧陽主簿。時張浚留守建康,金師初退,府索民租未入者,穎白浚言:“師旅之後,宜先撫摩,當盡蠲逋賦。”浚喜,即奏閣免,由是知之,遣其子栻與游。教授全州,改官知鉛山縣,以外艱去。再知常熟縣,簽判潭州。王佐為帥,負其能,盛氣以臨僚吏,穎約以中道,多屈而改為。及陳峒反,所擒賊多穎計策,帥上其功,曰:“簽判宜居臣上。”召監進奏院,進太常寺主簿,遷丞,兼兵部郎官。 提舉浙西常平茶鹽,還澱山湖,以泄吳松江,二水禁民侵築,毋使逼塞大流,民田賴之。就遷提刑,以洗冤澤物為任,間詣獄,察不應系者縱遣之。御史以介僻劾罷。除江西運判。江州德化縣田逃徙太半,守乞蠲稅,不報。穎以見種之稅均於荒萊,民願耕者第減之,上供自若,而逃田盡復。

生平簡介

除直秘閣、淮東轉運副使。初,水敗楚州城,修補未竟,劉超欲移築,穎因接伴金國使,入對言:“國家何苦捐百萬緡為軍帥幸賞地邪?”光宗從之。除戶部郎中、淮東總領。務場以額鈔抵賞,陰耗餉計,二十年無知此弊者,穎究核得之,以所賣數論賞而總餉增羨,遷司農少卿、淮西總領。

前主計者請自為都釀,抱淨息而利贏餘,其後稍虧,反以大軍錢佐之,邀糴江、淮,回易如負販狀。穎以為失王人之體,遂罷之。內府宣限既迫,每移供軍錢以應歲輸。穎搜吏弊,汰冗員,分月綱解,自是不復那移。

尋除直寶謨閣、江東運副、知平江府,皆未行。除宗正少卿,遷起居郎兼實錄院檢討官,權戶部侍郎,升同修撰。以疾丐祠,提舉興國宮。

除集英殿修撰、知寧國府,改知紹興府。未幾,知平江府,徑歸,提舉興國宮。起知泉州,升華文閣待制,請興國祠以歸。興國祠滿,除敷文閣待制致仕。嘉定改元,召赴行在,落致仕,除刑部侍郎,辭,進龍圖閣待制、知婺州。請老,以寶謨閣直學士致仕。六年,卒於家,年七十八。贈光祿大夫。

在孝宗朝

人臣爭承意自獻。穎奏:“今日之失在輕聽人言,昔之施為,今復棄置,大損盛德。”孝宗嘉納之。光宗時,論人主難克而易流者四:曰逸豫無節,賜予無度,儒臣易疏,近幸易昵。

寧宗時,學禁初起,黨論日興。穎奏:“願陛下御之以道,容之以德,不然,元祐、崇、觀之事可鑑也。”其言皆切中於時。

自浙西請外,凡徙麾節十餘年,有以淹速訊之,穎笑曰:“吾所欲也。”其在從班日,韓侂胄舊與周旋無間,方居中用事,而穎謝絕之。常言:“士以不辱身為重。”其為少宗正,而丞相趙汝愚適歸,相遇於廢寺,泥雨不能伸足,但僧床立語曰:“寄謝余參政,某雖去而人才猶在朝遷,幸善待之。”穎曰:“相公人才即參政人才也,使果賢,參政之責,非宰相之憂也。”余參政,端禮也。余繼相,卒於善類多所全佑,穎之助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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