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友雲

1921年2月出任潮安縣縣長,兼庵埠警察所長。 1923年2月引退北游,任直魯豫巡閱使署顧問。 1939年2月出任揭陽縣縣長。

陳友雲,庵埠鎮亭廈村人,原名樹森。生於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少孤,習商。青年變賣家產留學日本,在日本參加同盟會(1905年以後)。辛亥革命起,奉令回國策應,與雲青海設機關於汕頭。不一月,潮汕光復。嗣與王雨若、盧浩川等創辦《漢潮報》,抨擊地方惡勢力。不久被勒令停刊,乃赴南洋,先後在星洲和曼谷與廖正興、高暉石等創辦《天聲報》及《振南報》,作僑胞喉舌。潮汕稍定,回汕頭恢復《漢潮報》,鼓吹共和,反對袁世凱專制。繼而滇軍等部在潮安籌餉擾民,力勸中止。
1918年被選為廣東省第二屆議員。嗣潮汕當局擬開徵牙厘,省政府又欲收管金山中學校產,即與陳煥章、何士果等分別抗議,使其作罷。不久與沈友士等發起考選潮屬赴法國勤工儉學學生,擬定章程,分縣定額,指定由地方供給學費,結果選拔20餘名。
1921年2月出任潮安縣縣長,兼庵埠警察所長。5月,在民選縣長中因進行籠絡豪紳活動,被民眾指責為賄選,受到強烈反對。由於洪兆麟的支持,於12月29日在潮安的議會通過任縣長。是年倡修潮州西湖,嗣又把舊府署改建為縣政府。1923年2月引退北游,任直魯豫巡閱使署顧問。不久回汕,任汕頭市市政廳長。
1925年赴日本明治大學進修,獲學士學位。1935年應李漢魂邀,任廣東省東區綏靖公署總務科長,後又調任東江治河委員會主任,親赴南洋募資30萬大洋準備治理韓江。逢日寇侵凌,潮汕岌岌可危,遂停辦。
1939年2月出任揭陽縣縣長。不久潮汕淪陷,揭也危急,乃力鏟漢奸。1940年2月因病到香港休養,任香港賑濟會主任。1942年2月14日香港淪陷,奔韶關,嗣到興寧後方任廣東省糧政局東江儲運處主任。1943年9月再任揭陽縣縣長,在任整飭教育,禁種鴉片,贈麥種勸農。1944年11月卸任居汕頭。
潮汕解放前夕走避香港,賦閒度晚,於1973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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