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傳略
出生於貧農家庭。早年隨兄到香港當海員,1920年,參加籌備組織海員工會工作。1921年3月出席中華海員工業聯合總會成立大會。1922年1月,參加香港海員罷工。1924年2月,被選為海員工會第三屆職員。1925年6月,參加省港工人大罷工,擔任罷工委員會工人糾察隊第三大隊第九支隊長,在深圳執行封鎖香港、查緝走私等任務。1926年1月,被中國海員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選為全國海員工會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並任交際部主任。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3月,到武漢參加全國第四次勞動大會。10月,領導海員支援“新海寧”和“海南”兩輪船海員罷工。1927年12月11日廣州起義時,擔任工人赤衛隊第二大隊長,帶領海員赤衛隊員,參加戰鬥。在戰鬥中,不幸受傷,後在工人家屬掩護下脫險,不久轉到香港。1928年初,受黨派遣回雲浮縣秘密開展革命活動,建立和發展黨組織。同年5月,擔任中共雲浮縣委委員兼常委,後任雲浮縣委書記兼職工委員會負責人。1928年8月29日,在城頭村進行工作時被捕,31日,在小河圩尾被敵人殺害。
革命精神永垂不朽
陳劍夫對革命事業忠心耿耿,任勞任怨,大公無私的品德,深受工人和民眾的信賴和愛戴。陳劍夫負責的村莊民眾團結一致,工作開展得最好,充分表現出劍夫作為一個革命家的膽略和才幹。一心撲在革命工作上。在困難面前激流勇進,克服一個又一個困難,認真貫徹了省委的指示,全面開展黨的各項工作,特別是發展組織的工作,進展很快。對敵人嫉惡如仇,橫眉冷對;對人民滿腔熱忱,魚水交溶。他積極宣傳民眾、依靠民眾、發動民眾、組織民眾、為發展黨的組織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由於他領導和指揮民眾開展革命鬥爭.處處為農民民眾謀利益,對雲浮國民黨的反動統治威脅很大。因而引起了反動派的密切注意,國民黨雲浮縣長劉學修對他恨之入骨,勾結東區的土豪劣紳,於1928年8月29日派出大批反動軍警和民團,武裝包圍城頭村,逮捕了陳劍夫。1928年8月31日把陳劍夫押至小河圩尾魚花塘邊殺害。陳劍夫犧牲時年僅37歲。 陳劍夫雖然犧牲了,但他的革命精神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