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公弼傳

陳公弼傳,作者蘇軾,講述了陳公弼從中進士到從政為官的主要事跡,附有譯文。

原文

公諱希亮,字公弼。天聖八年進士第。始為長沙縣。浮屠有海印國師者,交通權貴人,肆為奸利,人莫敢正視。公捕置諸法,一縣大聳。去為雩都。老吏曾腆侮法粥獄,以公少年易之。公視事之日,首得其重罪,腆扣頭出血,願自新。公戒而舍之。巫覡歲斂民財祭鬼,謂之春齋,否則有火災。公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毀淫祠數百區,勒巫為農者七十餘家。

盜起,知房州。州素無兵備,民凜凜欲亡去。公以牢城卒雜山河戶得數百人,日夜部勒,聲振山南。民恃以安,盜不敢入境。而殿侍雷甲以兵百餘人,逐盜至竹山,甲不能戟士,所至為暴。或告有大盜入境且及門,公自勒兵阻水拒之。身居前行,命士持滿無得發。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動,乃下馬拜,請死,曰:“初不知公官軍也。”吏士請斬甲以徇。公不可,獨治為暴者十餘人,使甲以捕盜自黷。

淮南飢,安撫、轉運使皆言壽春守王正民不任職,正民坐免。詔公乘傳往代之。轉運使調里胥米而蠲其役,凡十三萬石,謂之折役米。米翔貴,民益飢。公至則除之,且表其事,又言正民無罪,職事辦治。詔復以正民為鄂州。

徙知廬州。虎翼軍士屯壽春者以謀反誅,而遷其餘不反者數百人於廬,士方自疑不安。一日,有竊入府舍將為不利者。公笑曰:“此必醉耳。”貸而流之,盡以其餘給左右使令,且以守倉庫。

為京西轉運使。石塘河役兵叛,其首周元,震動汝洛間。公聞之,即日輕騎出按。斬元以徇,其餘悉遣赴役如初。致仕卒,享年六十四。其人仁慈,故嚴而不殘。

(選自《蘇軾文集》,有刪節)

參考譯文

公名為希亮,字公弼,姓陳。起初為長沙縣令。有個叫海印國師的僧人,他出入章獻皇后家,與幾個顯貴的人(公卿大夫之類)來往,倚仗著他們的勢力占據百姓的土地,人們沒有誰敢正眼看他,陳希亮收捕懲治他,在法律上定他的罪,全縣的人都很驚懼。後去職擔任雩都縣令。資深的官吏曾腆輕視法律,買賣官司。因為陳公年輕就輕視他。陳公就任的那天,首先查處他的重大罪責,曾腆叩頭以至於出血,願意改過自新。陳公警誡他,寬免了他。適逢陳公修建縣學,曾腆把家財用來資助官府,讓子弟都進入縣學學習,最終他成為良吏,並且子弟中有考取了進士的。當地的巫師每年搜刮百姓的錢財祭鬼,把這叫作“春齋”,他們說,不這樣做就會發生火災。陳希亮禁止了這項活動,百姓不敢犯禁,火災也沒有發生。陳希亮毀掉的不合禮制的祠堂上百個,勒令巫師成為農民的有七十多家。
盜賊起事,陳公擔任房州知州。房州平素沒有軍隊守備,百姓很是恐懼想要逃亡離開這裡。陳公率領幾百名牢城的士卒和民眾,晝夜訓練檢閱,名聲震盪山南。百姓依靠他們而得以安定,盜賊不敢進入房州境內。然而殿侍雷甲帶領百餘名兵士,追捕盜賊到竹山,雷甲不能轄制(管制)士兵,士兵所到之處做下殘暴之事。有人上報有大盜入境將要到達城門,陳公親自統帥士兵在水邊阻止抵禦盜賊。陳公身處於最前列,號令士兵將弓箭拉滿但不射出。士兵都如同木頭人人一樣筆挺站立,雷甲向他們射箭:他們毫不動搖,雷甲於是下馬拜服,請求處以死罪,說:“起初不知道是您的軍隊啊。”吏士請求斬殺雷甲來示眾。陳公不答應,只處置了做下凶暴行為的十幾人,勸告其餘的人並使他們離開,讓雷甲用捕捉盜賊的方式贖本身的罪。
屯駐在壽春的虎翼軍士兵因為謀反被誅殺,遷移其餘沒有謀反的士兵數百人到廬州.士兵正惶惑不安.一天,有暗中進入公府房屋將要做不利之事的人.陳公笑著說:"這必定是喝醉酒而已."陳公寬恕了他,將他流放,把其餘士兵全部交給公府左右使令,並且讓他們把守倉庫。
陳公作京西轉運使。石塘河的役兵反叛,他們的首領周元,在汝州、洛州之間引起震動。陳公聽說了這件事,當天率領輕騎出去巡視殺死了周元來示眾,並流放了一個軍校,其餘都像當初一樣派遣他們趕去做勞役。退休後逝世,享年六十四。他為人仁慈,所以嚴厲但不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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