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年8月後,任潮州市官塘鎮巷頭管區團支部書記;1983年10月後,任武警汕頭市支隊饒平縣大隊戰士、副班長;
1986年10月後,武警廣州指揮學校內衛專業學習;
1988年7月後,任武警汕頭支隊機動大隊二排排長;
1990年10月後,任武警汕頭支隊後勤處排職戰勤參謀;
1992年4月後,任汕頭市經濟特區進出口公司副經理(其間:1990年9月—1993年8月省委黨校黨政管理專業大專學習);
1994年3月後,任揭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
1995年8月後,任揭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所長(其間:1996年9月—1999年7月在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學習,研究生畢業);
1997年10月後,任汕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2002年2月後,任廣東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科員;
2003年9月後,任揭陽市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
2004年12月後,揭陽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政委;
2005年12月後,任揭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2007年12月後,任揭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2009年3月後,任揭陽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2011年9月起任正處級幹部;
2011年11月起任局黨委書記;
2012年9月後,任揭陽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正處級幹部;
2014年6月起,兼任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副主任;
2016年9月,任廣東省梅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2017年8月,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兼任武警梅州市支隊第一政治委員、第一書記;
2018年9月起,任梅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兼任武警梅州市支隊第一政治委員、第一書記。
工作分工
市政府
分管公安、司法、國安、消防、打私工作,聯繫法院、檢察院工作。市公安局
主持全面工作。任免信息
2016年9月,陳俊欽同志任梅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史明鋒同志不再擔任市公安局黨委書記職務,擬交流至珠海市任職。2016年9月22日,梅州市公安局召開幹部大會,宣布主要領導任免決定。會議宣布梅州市委決定,陳俊欽同志任梅州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9月26日,梅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第四十三次會議,任命陳俊欽同志為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梅州市公安局局長。 2018年9月,據廣東《梅州日報》訊息,廣東省委批准:陳俊欽同志任梅州市委常委。 2018年9月19日,梅州市七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陳俊欽辭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