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5.09--1989.07,河北財經學院財政系審計專業學習
1989.07--1993.03,河北省監察廳信訪處科員(其間:1989.12--1991.03,在正定縣監察局鍛鍊)
1993.03--1994.03,河北省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科員(其間:1993.11--1994.03,在靈壽縣紀委鍛鍊)
1994.03--1996.03,河北省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第三紀檢監察室副主任科員(其間:1994.03--1995.07,掛職任靈壽縣紀委常委)
1996.03--2001.06,河北省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科員
2001.06--2003.07,河北省紀委辦公廳案件管理處副處長
2003.07--2005.06,河北省紀委辦公廳秘書處副處長
2005.06--2006.05,河北省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副主任
2006.05--2006.06,河北省紀委黨風廉政建設室副主任(正處級)
2006.06--2011.05,河北省紀委宣傳教育室副主任(正處級)(其間:2009.10--2010.10,掛職任固安縣委副書記)
2011.05--2013.12,河北省紀委辦公廳秘書處處長、信息化辦公室主任
2013.12--2014.05,河北省紀委副廳級紀檢員、省監察廳副廳級監察專員,省紀委辦公廳秘書處處長、信息化辦公室主任
2014.05--2015.04,河北省紀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主任,省紀委副廳級紀檢員,省監察廳副廳級監察專員
2015.04--2015.05,河北省紀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主任(副廳級),省監察廳副廳級監察專員
2015.05--2016.07,河北省紀委第八紀檢監察室主任(副廳級)
2016.07--2017年9月張家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7年10月,任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
九屆河北省紀委委員。
人物事件
2018年1月3日,中央紀委和河北省紀委通過走訪調研、專項檢查和巡視巡察,發現張家口市及蔚縣、康保縣扶貧領域違規違紀問題突出,主體責任缺失,工作作風不實,脫貧攻堅任務落實不到位。河北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嚴肅責任追究。給予分管脫貧攻堅工作的市委原常委、市紀委原書記陳佩鴻履職不力,已被調離崗位。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23日,中國共產黨張家口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陳佩鴻為市委常委。
2017年10月1日不再擔任張家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
2017年10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任命陳佩鴻同志為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