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除伐是指在幼齡林後期,為調整樹種組成和林分密度,伐去透光伐未伐盡的次要樹種及過密和生長不良的主要樹種,以保證主要樹種數量在林分中占一定比例。
特點
除伐,是在混交幼齡林中,以調整林分組成為主要任務的一類撫育間伐。它是通過調節種間競爭進而造就預定林分組成的重要間伐類型。混交幼齡林通常由天然更新形成,往往有好幾個樹種,但其中只有一、二種是主要樹種,其餘為次要樹種。這種林分經過一段時間後,速生次要樹種或灌木常常壓抑著主要樹種的生長,除伐則是促進主要樹種良好生長的手段。
方法
除伐的方法一般有三種:
①全面撫育法,即在林分中普遍伐除妨礙主要樹種生長的非主要樹種、灌木、高草及某些乾形不良林木的方法。
②團狀撫育法,即在分布較為均勻的優良目的樹種樹團內(每公頃約450~1200團,一個群團大小,以能保證將來有1~4株立木達到成熟為度),全部或部分清除次要樹種以及雜灌、高草等的方法。
③帶狀撫育法,即將林分劃分為保留帶和撫育帶(通常撫育頻寬2m,保留頻寬4m),而在撫育帶內伐除灌木、高草、非目的樹的方法。
在已超過幼齡林階段的天然混交林中進行間伐,由於首要任務仍在於調節種間競爭關係,以期造就預定的林分,所以該間伐也屬除伐。幼齡人工林中,若營造混交林時樹種比例搭配不當,次要萌條太多,也有進行
除伐的必要。
注意事項
(1)生勢旺盛,乾形良好並與主要保留木沒有競爭的輔助樹種保留。
(2)與主要保留木沒有多大競爭的老齡疏冠的先鋒樹種保留。
(3)能提供鳥類、獸類食用果實和棲息地的生態鏈關鍵樹種,如榕樹、山欖、橄欖、山黃皮、山竹子、魚尾葵等作適當保留(每公頃34株),大的空心樹,每公頃保留12株。
(4)不妨礙目的樹種小樹幼苗生長及天然林更新的下木一般都保留。
(5)除上述列出的保留木外,其餘清單中所有清除物種都進行清除。
(6)病腐木、彎曲木、傾斜木、多頭木、短乾木、斷尾木等低劣木全部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