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共青團關於開展《陝西省實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辦法》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

3、組織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單位和爭創單位組成宣傳小分隊,深入社區,開展法律宣傳諮詢。 9月1日為《實施辦法》施行日,各地各單位要以此為契機,開展形式多樣、青少年樂於接受的活動,並於9月1日開展統一宣傳,將活動推向高潮。 各地要在工作方式上不斷改進、創新,要從實際出發,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活動中要注重做實事、好事,加大服務和宣傳力度,形成活動聲勢,營造出良好社會氛圍。

發文單位:陝西共青團
文 號:陝團聯發[2005]32號
發布日期:2005-8-29
執行日期:2005-8-29
各市(楊凌示範區)團委,省直各團工委,各市人大內務司法(法制)委員會,各市(楊凌示範區)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省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於2005年6月2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將於2005年9月1日起實施。為了更好的宣傳有關未成年人保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增強青少年的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團省委、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省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實施辦法》宣傳教育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宗旨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國重要方略為指針,廣泛開展學習宣傳《實施辦法》的活動,增強全社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引導和幫助未成年人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營造普及法律意識,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濃厚氛圍。
二、活動時間
2005年8月至12月
三、活動形式及內容
1、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實施辦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站、社區內的宣傳欄、法制長廊,張貼掛圖、招貼畫,發放宣傳材料、播放音像製品、開展法律諮詢、宣傳有關未成年人保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社區青少年和學生,以社區為陣地,以《實施辦法》為重點,通過召開座談會、徵文比賽、法制報告、圖片展覽、知識競賽、舉辦培訓班、講座、家長法制學校等形式,積極開展喜聞樂見,便於參與的教育活動,將法制教育與青少年自護教育結合起來,引導青少年在實踐教育中增強法律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
3、組織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單位和爭創單位組成宣傳小分隊,深入社區,開展法律宣傳諮詢。要積極組織公安、檢察、司法行政、廣播電影電視、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工商管理等各個系統的“青少年維權崗”進入社區,廣泛宣傳法律、法規和政策。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創建系統和單位要延伸工作手臂,拓展創建工作領域,加大優秀“青少年維權崗”進社區的工作力度,為青少年提供切實有效的服務和幫助,有效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4、利用開學之初開展法律宣傳教育。組織法制副校長、輔導員深入中、國小,上好新學期的第一堂法制課。通過舉辦主題團(隊)會、青少年模擬法庭、法制宣傳報告、文藝演出等方式,對中、小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5、2005年9月1日為全省集中活動日。9月1日為《實施辦法》施行日,各地各單位要以此為契機,開展形式多樣、青少年樂於接受的活動,並於9月1日開展統一宣傳,將活動推向高潮。
四、活動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學習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律知識是一項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活動,各地要從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促進兩個文明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切實抓好這項工作。各地有關部門要把這項活動作為“為了明天”工程的一項重點工作,擺上位置,齊抓共管,通力合作,集中力量精心制定活動實施方案,抓好活動的部署和落實。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地要從當地實際出發,根據多種行業,多種年齡階段人群的特點,開展形式多樣、豐富多彩,並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宣傳活動,形成各地的工作特色。
3、注重實效,加強宣傳。各地要在工作方式上不斷改進、創新,要從實際出發,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活動中要注重做實事、好事,加大服務和宣傳力度,形成活動聲勢,營造出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各單位在接到通知後要抓緊落實,並將宣傳教育活動方案及開展情況報團省委社區和權益部。
聯繫地址:西安市紅纓路1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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